3月19日,四川省广元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朝天区市场监管局、广元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在四川蜀交中油能源有限公司广陕高速中子服务加油站成功举办了首场“加油机计量监管开放日”活动。
本次活动邀请了广元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及部分加油站和汽车行业协会代表共40余人参加。
活动现场观看了加油枪设计原理科普宣传视频,帮助大家了解加油枪结构、工作原理与安全设计。汽车行业技术人员结合汽车油箱实物讲解了油箱构造等方面内容,科普了《汽车金属燃油箱技术条件》(QC/T664-2014)规定,燃油箱的额定容量应不大于燃油箱最大液体容量的95%,及《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18296-2001)规定,额定容量应控制在燃油箱最大液体容量的95%。所以,汽车油箱实际容量一般都大于额定容量。
现场观摩了加油机计量检定演示,加油站工作人员提枪归零,往标准金属量器加入汽油,加油至标准量器满量程,加油结束后加油机显示注入汽油50.00升,金属量器实测注入汽油49.872升,误差0.25%。第二次检定加油机显示注入汽油50.00升,金属量器实测注入汽油49.882升,误差0.24%。按照《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试行)》(JJG443-2023)的计量性能要求,加油机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3%。因此,计量检定结果为合格。
随后,现场开展了长安之星二代2010款车报废油箱(额定容量为40升)及一辆正常使用的2017款宝马X1轿车(额定容量为61升)注油比对实验。实验结果显示,长安之星二代2010款车油箱(额定容量为40升)实际装载油量可达50升;2017款宝马X1轿车(额定容量为61升)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现场查验其油表显示为0(据司机介绍,按照驾车经验,油表为0,实际还有汽油约3—5升)的情况下,注油至69.76升后,停止注油,油箱盖内仍然看不到汽油漫出(也就是说,还可以继续注油,只是考虑安全因素,不再注油)。经过现场实验发现,油箱额定容量≠实际最大容量。
活动结束后,现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又随机选取朝天区沙河加油站再次开展加油机计量比对,随机抽取一支加油枪进行计量比对,结果显示设备计量误差值在国家规定允许范围内,符合《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试行)》(JJG443-2023)技术指标要求。
本次活动实现了“全流程透明执法+沉浸式公众参与”深度融合,不仅拉近了监管部门与公众的距离,更以透明化、科普化的方式推动社会共治。(罗华龙 杨崟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