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一、单位简介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我省唯一一所警察类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82年,前身为山东省法律学校,2006年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职业学院,后加挂山东司法行政学院、山东律师学院、山东省委党校司法厅分校牌子,从2013年开始,学院正式承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干警培训任务,逐步形成法警结合、警地融合、育训一体办学格局。
学院现有济南、章丘两个校区,一个实习实训基地、一个司法职业教育交流中心,共占地664亩,济南校区主要用于教育培训,章丘校区主要用于学历教育。设有法律实务系、警务系、公共安全系、司法行政系、社会管理系、警务实战技能教研部、公共基础教研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继续教育部9个教学系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统战部、教务处、教育质量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科研处、培训处(挂省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牌子)、总务处、安全保卫处、财务审计处11个管理机构,图书馆、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信息中心、司法职业教育交流中心4个教辅机构,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职业教育研究所2个科研机构。建有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司法服务与保障专业群、犯罪治理与矫正专业群)、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法律实务专业群、法律执行专业群),开设18个专业(法律事务、法律文秘、民事执行、司法警务、社区矫正、安全保卫管理、应急救援技术、建筑消防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司法信息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大数据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智能安防运营管理、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行政执行),其中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法律事务、司法警务),2个专业(法律事务、刑事执行)被教育部认定为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3个专业(司法警务、法律事务、刑事执行)为省级特色专业。建有2个省级名师工作室(原永红名师工作室、丛淑萍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现代矫正技术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2个省级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安全警卫技能大师工作室、安全应急与数字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
建校42年,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形成了“法警并举、文武兼备,专本套读、提高层次,便捷入警、服务行业,教育培训、一体运行”四大办学特色和警务化管理育人模式。先后荣获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被教育部批准为高教自学考试“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6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要求: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4年3月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其中应聘初级辅导员岗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考人员除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外,还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对人民警察职位身体条件的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
3.组织、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相关活动的;
4.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8.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9.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难以进行考察的;
10.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
1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5年毕业生、现役军人;
12.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 s.gov.cn)、山东省司法厅网站(http://www.sdsft.gov.cn/)和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dsfjy.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3月24日11:00—3月29日16:00
其中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及以上岗位(教师1至教师12)为长期招聘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招聘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陆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dsfjy.edu.cn)进行报名,登陆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经学院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多个岗位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3月24日11:00—3月29日16:0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提交证明材料和信息。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无故不按时按要求提供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及以上岗位(教师1至教师12)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根据招聘岗位不同分为教育类和综合类,均考1科。教育类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综合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大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知识。
笔试考试通知通过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dsfjy.edu.cn)公布,请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及以上岗位(教师1至教师12)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dsfjy.edu.cn)公布。
2.面试
(1)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面试前需进行现场确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身份证原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和申报材料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2025年毕业生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职人员应聘必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应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国外学习成绩单,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通过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dsfjy.edu.cn)公布。
(2)面试形式
教育类岗位(教师1至教师12)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试讲和答辩各占50%,教育类岗位(教师13-教师15)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综合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通过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dsfjy.edu.cn)公布。
(3)面试合格线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及以上岗位(教师1至教师12),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初级岗位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及以上岗位(教师1至教师12)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考试总成绩通过山东省司法厅网站(http://www.sdsft.gov.cn/)和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dsfjy.edu.cn)公布。
(四)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测评项目具体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以博士研究生应聘中级及以上岗位的考生免测“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五)考察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 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会同教育、公安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能测评、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山东省司法厅网站(http://www.sdsft.gov.cn/)和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dsfjy.edu.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599379
监督电话:0531-80667062
邮编:250014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6997号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部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学校隶属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教育厅双重领导和管理。学校拥有章丘、和平两个校区,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1385人。学校响应“网络强国”“制造强国”“数字中国建设”国家战略,聚焦山东“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需求,坚持IT办学定位,设置集成电路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等9个教学院部,开办全日制高职专业42个,其中信息技术类专业占80%;开办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点30个、高职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12个。建有全省首家“教育部—ICT行业创新基地”,是全省“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综合实训基地”,全省首批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23名。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0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以后出生),其中应聘初级辅导员岗位的,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shandong.gov.cn)和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sdce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3月24日11:00-3月29日16:00
报名人员注册、登录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https://rsxt.sdcet.edu.cn/zp.html)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将所有个人佐证材料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完整、清晰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3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应将报名材料上传到报名系统中,原件及复印件应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2025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并能够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及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尚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书(模版见附件2);
(4)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及其他条件有要求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提供学习单位盖章的研究方向证明材料,或其他体现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写明研究方向的成绩单、硕士毕业论文封面等);
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3月;
对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有要求的,应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近六个月)、《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
对职称有要求的,应提交相关证书或文件;
符合取得技能称号类条件的,提供官方下发的公示文件(加盖公章的红头文件)或荣誉称号证书。符合“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类条件的,提供官方发布的举办相应大赛的通知文件、获奖名单文件(加盖公章的红头文件或官网截图)。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模版见附件2);
(6)离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离职相关证明材料;
(7)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四级肢体残疾或四级听力残疾,2025年3月24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山东生源),符合岗位要求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8)《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在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个人中心”“我的简历”“预览”中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应聘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处需手签姓名);
(9)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初审情况。
初审时间:2025年3月24日11:00-3月29日16:00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学校官网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本次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学校官网招聘系统缴费后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以及笔试面试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不再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本人。
(3)现场资格审查
辅导员1、辅导员2、教师1,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对拟进入笔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笔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对上述情况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其他初级岗位应聘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3.缴费
(1)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3月24日11:00-3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自2024年9月20日起,我省具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资格的单位,依法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核定为笔试每人每科次5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2)线下缴费
辅导员1、辅导员2、教师1,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对拟进入笔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进行笔试费用缴纳。
其他初级岗位应聘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进行面试费用缴纳。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时,须在“是否享受减免考务费”栏选“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减免考务费。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此栏选“否”并正常缴费。
减免考务费所需上传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岗位要求不同,考试的形式和内容不同。辅导员1、辅导员2、教师1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组织,其他初级岗位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组织。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辅导员1、辅导员2、教师1
(1)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辅导员1、辅导员2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体现岗位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身心素养和应急处理等业务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教师1岗位面试包含试讲和答辩(技能测试)两个环节,其中试讲成绩占40%,答辩成绩(技能测试)占60%。试讲采取指定内容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课堂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板书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前三天告知应聘人员试讲要求、试讲参考教材等面试相关事宜。答辩(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及综合素质等。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规定比例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2.其他初级岗位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规定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教师2至教师9岗位面试包含试讲和答辩(技能测试)两个环节,其中试讲成绩占40%,答辩成绩(技能测试)占60%。试讲采取指定内容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课堂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板书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前三天告知应聘人员试讲要求、试讲参考教材等面试相关事宜。答辩(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及综合素质等。
辅导员3、辅导员4、社团指导、项目监理、教辅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体现岗位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身心素养和应急处理等业务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政审函调或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按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职考生原则上应在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向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递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学校根据考生递交时间办理上述审核备案业务,无正当理由逾期拒不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的,取消考生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1-81786509 0531-81786510
监督电话:0531-8178651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769885342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文化路888号
邮政编码:250200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是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大型综合性医院,隶属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山东大学新型直属型附属医院,规划床位3360张,设有蟠龙山院区、历山院区、鲍山院区,中心围绕“强综合、尖专科”的学科定位进行“一中心多院区”的专业合理布局。中心以“做捍卫人民生命的健康卫士”为使命,彰显社会责任感,公益性尤为突出。中心医疗技术水平高端定位,引进院士团队以及国内顶级专家,联合省内知名专家,打造了高层次专家技术平台,为群众提供权威、便捷、可及的优质医疗资源。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3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9年3月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质及其他基本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在2025年3月19日以前取得。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暂未取得医师执业证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审核符合注册专业条件的,允许先行报考,待落实就业单位后办理执业注册手续。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3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网站(http://www.sdgwlc.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6:00
初审时间:2025年3月24日11:00—3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3月24日11:00—3月29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网站(网址:https://wsbm.sdygzx.cn:8383/),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3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3.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省公卫临床中心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本次单位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面向高级岗位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根据有关要求,组织面试、笔试工作。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招聘岗位为单位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中心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中心网站。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组织试题,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时间和地点以中心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中心网站。
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笔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笔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60%和笔试成绩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仅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心成立考察专家组,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531-8374506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监督电话:0531-83745070
七、其他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人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是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大型综合性医院,隶属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山东大学新型直属型附属医院,规划床位3360张,设有蟠龙山院区、历山院区、鲍山院区,中心围绕“强综合、尖专科”的学科定位进行“一中心多院区”的专业合理布局。中心以“做捍卫人民生命的健康卫士”为使命,彰显社会责任感,公益性尤为突出。中心医疗技术水平高端定位,引进院士团队以及国内顶级专家,联合省内知名专家,打造了高层次专家技术平台,为群众提供权威、便捷、可及的优质医疗资源。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6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质及其他基本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网站(http://www.sdgwlc.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材料,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压缩以附件形式发送至sdsggwslczx2023@163.com邮箱。邮件以“报名岗位+姓名”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提交材料:
(1)《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2025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以及报名表中课题、奖励等的原件扫描件;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4)招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学校或单位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将在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官方网站发布,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中心网站。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高级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招聘岗位为单位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中心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中心网站。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心成立考察专家组,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531-8374506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监督电话:0531-83745070
七、其他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记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