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法院现有4个派出法庭,分别为柘皋中心法庭、烔炀中心法庭、槐林中心法庭、黄山法庭,下辖12个乡镇,辖区常住人口59万余人。近年来,巢湖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持续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实现新发展。槐林中心人民法庭先后获评“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巢湖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法庭干警多次获评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等荣誉。

主动作为 融入基层治理新格局


巢湖法院槐林法庭联合安徽省青山监狱、坝镇司法所共同走进坝镇初级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之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巢湖法院槐林法庭联合槐林镇应急办、消防站、供电所、综治办、民政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共同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 活动。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积极推进人民法庭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聚焦重点,紧抓执法办案主责主业。秉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高效审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邻里纠纷等易发多发案件。三年来,巢湖法院4个派出法庭新收民事案件10700余件,结案10000余件,办理案件数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数30%以上。二是主动融入,构建矛盾化解立体格局。坚持“党委领导、多元联动”,对接乡村基层组织、基层政法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教育机构等,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专业保障作用,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为纠纷化解提供专业化建议。是完善机制,强化群体性纠纷诉前化解。对于征地补偿纠纷、继承纠纷、相邻权纠纷等属地性较强、易产生群体性信访的案件,采用“法庭+政府+村委+法律服务所”模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年来,巢湖法院4个派出法庭共调撤案件5000余件,调撤率达50%以上。

内外联动 探索“法庭+”调解新模式


巢湖法院槐林法庭以公开庭审的方式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部分群众走进法庭参与旁听庭审活动。

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广泛联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建多元解纷体系。一是构建“法庭+网格”模式。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委会等建立多元解纷合作机制,对辖区涉民生、涉企业的矛盾纠纷进行会商研判,实现从单一调解向多元化解、从条块管理向综合治理的转型升级。二是构建“法庭+乡贤”模式。将具有良好群众基础、社会威望的“乡贤”群体吸纳进诉讼联络员队伍,用群众的方法解决群众的矛盾。乡贤调解员常借用本地的家风故事,循循善诱,成功调解多起离婚、抚养等案件。三是构建“法庭+商会”模式。槐林中心人民法庭瞄准特色渔网经济,与槐林渔网商会共建共商,高效化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延伸服务 拓展便民利民新路径


巢湖法院柘皋法庭“法院村委会”联动调解圆满化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始终着眼基层群众日益多元司法需求,做到“群众的需求在哪里,法庭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一是积极构建繁简分流机制。组建速裁团队,主动对接辖区乡镇开展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缩短纠纷处理时间,减轻群众诉累。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要素式审判等快速审理方式的适用力度,推动简案化解提档加速。二是不断优化诉讼服务。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在法庭开设绿色服务窗口,主动上门开展巡回审判、现场办案。充分考虑基层群众作息方式、务农赶工等特点,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实行“午间法庭”,获得群众广泛好评。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法护‘未’来”“法护‘银龄’”“法官说法”等多样化普法活动,引导更多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整理:蒋元媛

供稿:巢湖市人民法院

排版编辑:夏晨曦 武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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