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长宁区法院学习教育工作。院领导班子、各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深刻认识到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升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高质量开展学习教育,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强调,要把握目标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推动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通过警示教育、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确保学有质量。要突出问题导向,剖析问题根源,逐项列出清单、制定措施,抓好集中整治,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突出人民立场,把学习教育作为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实际行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会议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学习教育高质量推进。要坚持统筹兼顾,做好宣传引导,发扬务实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把学习教育与审执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促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供稿 | 政治部
文字 | 杨帆
图片 | 金文斌
编辑 | 金文斌 谢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