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晚,虞城县公安局郑集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途经郑集乡李阁村时,发现一名男子行为异常,民警立即上前对该男子进行盘查,发现其情绪抗拒,对民警提出的问题答非所问,并从其身上搜出随身携带的剪刀、钳子、白色手套、手电筒、小匕首等物品,随即民警迅速将盗窃男子控制,带回郑集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男子名为杨某某,交代了自己流窜到虞城、夏邑等地,实施多起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平安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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