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自2018年启动并先行试点之后于2020年秋季学期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至今已有六七年时间了。县管校聘的目的是通过城区优质学校按一定的比例选出优秀骨干教师去乡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以实现城乡教育资源均衡化,现在已由最初的基本均衡转变为优质均衡了。
对于这一点,2014年教育部等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就已对交流轮岗的真正内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这表明城区优秀教师去薄弱学校交流轮岗是县管校聘的基本要求。
但绝大部分地方对于交流轮岗的教师都是通过最简单最直接也是最不合理的综合考核结果排名也就是老师们常说的末位制方式并以竞聘上岗的名义选出的,将竞聘上岗中的落岗落聘教师调配到乡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这样的做法最终实际上导致了强校更强弱校更弱的结局,与实现城乡教育资源均衡化的目标背道而驰。
另外,学生考试成绩排名落后就约谈教师是明显的唯分数论体系下的公开排名并将考试成绩作为衡量教育质量唯一标准的具体体现,不仅伤害了教师的自尊还违背了相关规定,曲解了教育的本质,如此一来,为了追求唯分数论招考体系下的高升学率,校长就会约谈教师,教师就会压榨学生,这带来的后果可能会更严重。
还有就是年度考核分数低就给予教师职称降级或降档,这种情况通常是用在教师严重违纪违规的时候,也就是说教师的师德师风存在严重问题,考核是不合格的。因为生病或有要事请假抑或是教学业绩落后而导致年度考核分数低就给予职称降级或降档处理,这跟现在不少地方进行的“末位轮岗”差不多,就是另一种形式的“末位淘汰”。
有些地方对于竞聘落岗教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进行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或安排待岗培训,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尽管如此,但最终基本上都能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调剂安排。
对于落岗落聘教师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或安排待岗培训是可以接受的,也是无可厚非的,毕竟相对于将落岗落聘教师异地交流到乡村薄弱学校任教要好一点,至少还有工作岗位以及岗位工资待遇不会受到影响,但还有一种情况存在,那就是不仅工作岗位可能没有了,甚至连岗位工资标准都要降低。
之前看到有位江西的老师发布的与此相关的信息(如上图所示),说当地进行的县管校聘直接击中了教师的岗位工资,将落岗落聘的老教师“高职低聘”,换句话说就是将落岗落聘老教师好不容易评上的职称进行降级,也就是由副高职称降为中级或由中级降为初级,这样一来,相应的职称岗位工资标准自然也随之降低。
将竞聘上岗的落岗落聘老教师“高职低聘”的做法确实是太过分,就算是为了缓解财政压力也不能在这上面做文章,随意降低落岗落聘老教师的岗位工资标准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借县管校聘的名义通过竞聘上岗将老教师的落岗落聘与职称岗位工资直接挂钩严重违背了县管校聘的初衷,请善待老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