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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别人手机后

一行三人没有想到物归原主

也没有想到报警

而是一起把别人手机里的钱

拿去大肆购物

然而让他们没想到的是

这些“免费”的东西还没来得及使用

民警就找上了门

今年2月底,71岁的刘大爷晚上回家后发现手机掉了。然而第二天一早买到新手机,重新登录账号后发现,账户中的钱已经被刷了12笔,少了3600多元,慌了神的刘大爷立即向周家坝派出所报了警。

受案后,民警李建、秦长江一边安抚刘大爷的情绪,一边根据他提供的消费记录迅速开展工作。

“通过调查发现,在刘大爷丢失手机这段时间内,有三个人多次结伙出入辖区几家超市,其消费时间与盗刷记录完全吻合,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据此,民警上门找到齐某、马某和何某。经讯问,三人很快承认了捡到手机并盗刷消费的事实。然而令民警大感意外的是,三人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嫌疑人齐某交代,当时觉得手机是捡的,即便用掉里面的钱也没有好大关系,就算别人找上门,大不了把钱还了就好了。

正是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齐某等三人才在捡到手机后,不去寻找失主,而是尝试解锁。巧的是,刘大爷手机没有设置锁屏密码,支付密码也过于简单,三人居然不费吹灰之力便将其破解。之后,他们6次到附近超市大肆消费,盗刷刘大爷3600多元,用于购买日常生活用品。



在民警的普法教育下,齐某等三人终于意识到自己贪小便宜盗刷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目前,三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1. 加强手机安全设置:避免使用过于简单密码,建议启用指纹、面部识别等生物认证功能。

2. 及时挂失止损:手机丢失后,立即联系运营商挂失手机号,冻结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

3. 勿存侥幸心理:捡拾他人财物应主动归还或交予警方,切勿心存侥幸,因贪小便宜而触犯法律。

来源:万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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