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宾馆、酒店等场所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晋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宾馆酒店化妆品行政指导会。市局消保市场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负责人及全市26家宾馆、酒店经营企业代表参会。

会议详细解读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参会企业清楚直观地认识到自行分装配制化妆品应承担的风险和法律责任。

会议指出,宾馆、酒店经营者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未依法取得生产许可的分装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时,应履行化妆品经营者义务,确保产品符合最小销售单元标签规定。会议强调,企业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工作,从源头上确保化妆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晋城药品监管系统将持续加大对宾馆、酒店等场所化妆品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守护消费者用妆安全,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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