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煤电是火力发电的主体,凭借其出色的稳定性和大容量优势,在新能源快速发展的当下,依然是全社会能源保供的基础。

记者3月21日上午从国家电网获悉,为保障江苏省“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要,四大煤电项目近期被纳入江苏“十五五”中后期保障性调节性煤电项目规划建设实施方案,计划上半年全面开工建设。


能源是工业的粮食、国民经济的命脉。煤炭、煤电一直在能源供应的关键时刻,发挥“兜底”作用。在江苏,能源部门统计数据更新:

截至今年2月底,2025年,江苏全省共办理电力业务许可(发电类)业务46件,较去年同期增长39.39%,其中新申请5件,登记事项变更34件,许可事项变更6件。新增发电装机217台(发电单元)总容量870.27兆瓦,其中火电仍然占到177.39兆瓦。

随着新能源发电的占比日益提升,火电行业面临着转型和升级的压力。由此,火电行业亦积极探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融合发展,以此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此次江苏决定将四个煤电项目,纳入全省“十五五”中后期保障性调节性煤电项目规划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新建项目要采用二次再热技术,同步建设高效烟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设施,确保能耗和环保指标满足国家和省最新规定及标准要求,并按项目优选申报材料,严格落实要素保障、清洁低碳、灵活高效、建设工期、淘汰落后等最新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推进的四个项目,均在苏中苏南片区:

分别为位于镇江的国能谏壁八期扩建2台100万千瓦机组;位于扬州的国信扬电三期扩建2台100万千瓦机组、位于无锡的江阴苏龙四期扩建2台66万千瓦机组,以及位于苏州的太仓港协鑫扩建2台66万千瓦机组项目。

新增这批项目旨在保障我省“十五五”中后期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要,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按照国家及省能源部门布局,项目要按照“先立后改”原则抓紧开展前期准备,按规范程序办理规划、国土、稳评、环评、能评、取水、煤炭替代、系统接入等相关手续,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一旦建成,将为全省增加保障性调节性煤电供应664万千瓦,惠及超百万人民生用能。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倪敏(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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