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邵长艳 代哲)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致力于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法以及更科学、优质、暖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模式,引导和督促监护人切实肩负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近日,江源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江源区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及一名检察官助理参与庭审支持起诉。小刘的父母于2018年协议离婚,约定其随母亲生活,因小刘父亲一直未给付抚养费,小刘的母亲代其向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拿到案卷后,立即意识到这起案件需要处理的绝不仅仅是法律关系,更关系到案件背后的血脉亲情和一个儿童的健康成长。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竭力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承办法官开展了多轮调解,根据小刘的生活实际花销,小刘父亲的实际收入情况确定了抚养费金额,得到了小刘父母的一致认可,并对探望的时间、频率和方式进行一并确认,防止因行使探望权再次引发矛盾争端,影响小刘的身心健康。争取一次性案结事了,全力提升案件办理的精度和温度。
庭审结束后,法官向小刘父母发放了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再次提醒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无论婚姻关系是否存续,都应当共同努力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
法院、检察院都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力量,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将在今后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继续与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同心携手、互学共建,充分释放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巨大效能,以专业化、高质量的司法保护为广大少年儿童构建起坚不可摧的法治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