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靖沾益区的张大爷格外开心。经过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长达6年的行政争议终于画上了句号,张大爷如愿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惠农补贴。
张大爷高兴地说:“四处奔走,前前后后有六七年了,终于拿到了这笔钱。钱虽然不多,但这是对维护我合法权益的最好体现,也是对法律的尊重。”
检察机关在核查张大爷情况过程中,发现类似情况不止一起。检察机关通过检察监督,成功化解了沾益区5个乡镇8起群众涉补矛盾纠纷,涉及惠农补贴资金3000余元,真正把惠农政策办成了群众满意的工程。不仅维护了农户的合法权益,而且监督国家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惠农补贴未发放 法院不予立案
张大爷说,自2016年以来,村民们陆续领取了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等惠农补贴,但他登记在儿媳名下的承包地却未能享受到国家的这一政策。
自2018年起,张大爷先后多次向相关行政机关反映其承包土地未领到惠农补贴的情况,但问题一直未能解决。
“说实话,我们也是无奈之下,才将相关行政机关起诉至法院。”张大爷说,由于自己年岁已高,土地登记在儿媳名下,于是由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儿媳叶某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补发其承包经营土地的财政直补资金。
2021年12月16日,叶某某向法院提交诉状,称其名下承包经营并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0.89亩农田应享受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直补资金,诉请判令被告相关主管机关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发放相关补贴。
法院于2022年1月26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材料。”认为起诉人叶某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具体事实依据,裁定不予立案。
法院不受理此案,这让张大爷感到困惑。“属于我的权益,我要全力维护。”张大爷坚定地说。
检察监督补位 农户权益获保障
“真是太感谢检察官了,我们家多年来到处奔波得不到解决的烦心事,他们帮我们解决了。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张大爷的老伴感慨地说。
原来,由于该案法院未予立案,行政机关也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张大爷的诉求一直未得到解决。但他没有放弃维权。多年来,他多次向相关主管机关反映其承包土地未领到惠农补贴的情况,却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无奈之下,张大爷抱着一线希望走进了检察院。接到张大爷的反映情况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展开核实。
检察官在走访调查中发现,某街道相关主管机关出具了书面证明,证实叶某某没有在相关行政机关惠农补贴信息系统中,也从未发放过惠农补贴给叶某某。这说明张大爷的儿媳叶某某持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未享受惠农补贴,其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因此,起诉并非没有具体的事实依据,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检察官调取了2016年至2023年相关主管机关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实施方案等文件。
每年根据中央下拨的资金,由相关行政机关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补贴对象为全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
在核查张大爷惠民资金未及时发放的过程中,检察院发现,相关行政机关作为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补贴政策的实施和基础信息审核等管理工作。然而,在管理过程中,监管不到位,未根据基础数据的变动进行核实登记,这直接影响了农户的切身利益。
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检察院向相关主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开展专项排查,依法依规核实并发放惠农直补资金,确保种地农民依法享受惠农政策补贴。
听证会解疙瘩 检察监督堵漏洞
检察院在初步核实中了解到,类似张大爷未能享受惠农补贴的情形并非个例,还存在多起类似情况。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中央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一名农户,检察机关依职权受理了该案。
“检察监督的目的在于高效维护权益,解决实际问题,实质性化解争议,让群众享受到他们的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介绍,若让群众再通过诉讼解决,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而且最终仍需通过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解决问题。该案涉及中央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属于行政给付之诉,金额较小。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通过公开听证化解多年的行政争议,快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减少诉累,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实现农户权益、行政履职、争议化解的最优办法。
经过充分沟通协商,检察院召开行政争议化解案件听证会。经听证评议,双方达成和解。
张大爷的儿媳叶某某自愿放弃此前未补发的惠农资金补贴,行政机关按规定将叶某某纳入惠农补贴资格,并从2023年开始发放补贴资金。同时,按照惠农补贴政策,发放叶某某2023年承包经营的0.89亩土地的惠农补贴资金74.28元,解决了长达6年之久的行政争议。
通过检察监督,主管此类事务的行政机关制定了补贴兑付方案,进一步规范发放程序,完善信访投诉渠道,现场解答群众疑惑。对因承包经营土地变动未领到惠农补贴的农户进行登记核实,成功化解5个乡镇8起群众涉补矛盾纠纷,涉及惠农补贴资金3000余元,真正把惠农政策办成了群众满意的工程。
记者手记:
检察机关在履行监督职能时,绝非机械办案,而是注重实效与温度。在本案中,承办检察官积极作为,为农户开通“绿色通道”,让涉案农户少走弯路,最大限度减少诉累,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检察官的工作不止局限于个案,而是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实现“一石多鸟”的效果。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检察官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问题,而且通过个案的办理,维护了同类案件中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同时,检察官针对涉惠农惠民资金发放中存在的漏洞,积极开展检察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规范流程,确保中央惠民政策真正“飞入寻常百姓家”。
检察机关通过精准监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司法既有力量,又有温度,切实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记者 甘仕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