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办理的一起涉及理发店购买假健康合格证明的案例,被评为山东省卫生行政执法优秀典型案例,还被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评为全国公共卫生监督优秀案例。
为什么这样一桩“小案子”能引来如此高的关注?这起案件的办理又为我们带来了哪些启示?
健康证明造假露端倪
疾控体制改革后,威海市卫生健康委聚焦职能整合后的执法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突出队伍法治思维塑造和执法能力提升。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威海市卫生健康委执法人员发现某理发店安排2名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此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该理发店作出警告并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后期,执法人员在对该理发店违法行为整改情况核查时发现,该店不仅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还涉嫌弄虚作假,企图用购买的假“健康证明”蒙混过关。
经立案查实后,执法人员针对该理发店逾期未改的违法行为,给予了警告并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其购买、使用假健康证明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确认,涉案假“健康证明”是该理发店老板以每张25元的价格,从某鲜花店老板那里购买所得,公安机关依法对购买使用假证的理发店老板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对制作贩卖假证的人员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小案”背后有“玄机”
这桩案件的办理为我们带来一系列的启示。
一是要注意深挖“小案子”背后的“玄机”。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的涉嫌犯罪案件,需核实情况后提出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在本案中,执法人员在确认理发店购买、使用伪造的健康合格证明后,没有急于移送,而是进一步深挖线索。他们对理发店联系、购买伪造的健康合格证明的细节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搜集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掌握伪造的健康合格证明制作售卖者的相关线索后一并移送公安机关。这些证据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助力捣毁伪造健康合格证明的制售窝点,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二是用健康证明监管这条“线”穿起卫生监督一个“面”。健康证明对于保障公共卫生意义重大。通过定期健康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治疗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传染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防止其通过服务行业人员传播给消费者。然而在执法实践中,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本案执法人员从假健康证明日期的细微差别入手,查处制作、买卖、使用假证等一系列违法问题,通过“行政处罚﹢线索移送”的方式予以有力打击,对行业、社会及从业人员起到了强大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实现了标本兼治。
三是健康体检单位管理与优化制证发证环节须进一步规范。本案为规范健康体检单位管理和优化制证发证环节带来思考。比如可选用安全性高的材料和技术,采用专业安全纸张,增加水印、二维码等防伪标记。威海市已推行电子版“健康证明”,从业者通过APP在线查询并亮明本人健康合格证明取得情况。充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电子证照在更多领域应用并实现互通互认,能让健康证明查询更便捷高效,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四是卫生监督知识普及与法律法规宣传至关重要。这起案件,既暴露了相关经营者对法律法规的漠视,也反映出消费者在公共场所消费时,缺少对经营者是否持有相关证照、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有效期一年)的必要关注。这提示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知识普及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维护自身健康权益的意识。
文:威海市卫生健康委 孙振良 闫桂萍
编辑:门雯雯 管仲瑶
校对:马杨
审核:秦明睿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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