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药通社

注: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意见和建议,以官方/公司公告为准;本文仅作医疗健康相关药物介绍,非治疗方案推荐(若涉及),不代表平台立场。

2025 年 3 月 19 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这份迟到六年的文件,首次将仿制药纳入数据保护范畴,为 3 类仿制药和改良型新药开辟 3 年市场独占期。


保护期内,监管部门对依赖该数据的后续申请予以“不受理、不依赖、不批准”。

这意味着:真 3 类仿制药终于拥有了制度保障,研发投入终于能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市场独占权”。

然而对于首仿企业而言,3 年时间既要快速建立市场壁垒,又要应对专利挑战和后续仿制药的冲击,也非易事。 历史经验表明,即使有数据保护,仿制药的价格战仍可能在保护期结束后瞬间爆发。

因此,如何利用保护期构建品牌、渠道和供应链优势,将成为首仿企业成败的关键。

3 年保护期不是终点,而是中国医药产业的新起点。

当数据真正成为企业的核心资产,当研发投入能获得合理回报,行业才能真正走出 "低端重复" 的怪圈。

对此,药通社汇总了自2018年7月22日(临床默示许可改革)以来,至今全部化药3类已有申报临床但暂未有过评的品种,供企业进行立项参考。

部分品种临床进度尚可追赶,企业可综合考虑是否要参与竞争、抢首家,亦或等保护期结束。

具体品种及企业见下表




*仅限以化药3类申报注册的临床试验,包含申请&批准临床,不涉及BE试验;临床试验申请人与最终持有人会存在变动,数据仅供参考。

数据源:摩熵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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