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绿都”的深圳市东部,是水明山秀的大鹏半岛,三面环海,群山纵横,有128公里的绵贯海岸线、305平方公里的广阔海域,森林覆盖率77.74%,野生植物种类占全市的70%、广东全省的26%。而获评广东法院“最美人民法庭”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大鹏法庭就坐落于此。
数据显示,2022年6月以来,在大鹏陆域共发现38种国家级保护动植物,海域记录48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中有5个物种是此前未记录发现的物种。越来越多国家级保护动物加入“鹏”友圈的背后,是大鹏法庭护鹏“振翅”的“司法之翼”。
作为集中管辖全市一审环境资源案件的法庭,也是全省首个环境资源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专门化法庭,近5年来,大鹏法庭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190宗,裁定准许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非诉执行金额超8300万元。
增殖放流护碧海
“放鱼苗!”2023年底,在深圳宝安大铲湾海域,6万尾黑鲷鱼苗从志愿者手中跃入大海。
这场由龙岗法院、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联合推动的“增殖放流——共护海洋生态”活动,标志着深圳首宗经司法确认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案的圆满落地。
“河水上有油污污染!”2023年4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经调查认定,某建筑工地工人操作失误,致18升废机油流入新圳河,对地表水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涉事企业除承担应急处置费用3.24万元外,还将面临大额行政处罚及民事赔偿责任。
“这次污染是员工环保意识不强、操作失误导致的,涉事企业规模较小,此前无违法记录且愿意积极配合,若机械运用法条一罚了之,企业主动履行意愿不强,难以达到预期的治理效果。”龙岗法院大鹏法庭庭长施东辉介绍。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企业投入10万开展增殖放流及环保普法宣传,以生态效益抵扣环境安全损害,不仅助力改善片区水质和水域生态,也向公众普及增殖放流及环境保护知识。
“通过增殖放流,人工向自然水域投放水生生物,可以创造新鱼群或增加现存种群数量,来实现水域环境结构的改善和优化,恢复生物种群安全。”在龙岗法院的推动下,经过专家一系列分析研判及评审,最终敲定放流方案。
放流当日,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企业员工代表均到场见证,环保志愿者现场向公众宣传增殖放流及环境保护知识。企业负责人感慨道:“此次事件也给我们上了一课。未来我们会加强员工培训,绝不让类似事件重演。”
“法院在司法裁量过程中,将环境司法能动性与行政执法谦抑性结合考量,与行政机关高效协同配合,探索出司法保护生态的新路径,有效破解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也助推‘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意识落地生根。”广东省人大代表、深圳市联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王海认为。
一纸建议除陋习
“买点穿山甲鳞片当中药吃,这也犯法?”刘某刚被抓时还有些疑问。2024年2月,大鹏法庭审理的一起非法购买穿山甲鳞片案,揭开了野生动物黑色产业链一角。
刘某因听信野生动物有治疗效果,从彭某处以每斤2800元的价格购买7斤穿山甲鳞片,估值62347元。调查中还发现刘某曾非法购买白犀、黑犀角等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估值22900元。
“穿山甲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在保护森林、堤坝,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方面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贩卖、食用、运输穿山甲鳞片和其他野生动物制品均可能触犯刑法,且会严重损害生态环境。”大鹏法庭主办法官胡仿柳解释道。
经法官释法,刘某和彭某充分认识到了其行为的危害性,在取保候审期间,印制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单,在城市街头、花鸟市场发放、张贴,并自愿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综合上述情况,法院最终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生态司法的锋芒既指向个案修复,更刺破系统性的治理顽疾。2020年2月,胡某将网上收购的鹦鹉转卖给新买家,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刑并处罚金。
“以上情形并非个案。”案件承办法官黄俊发现,同年通过网络社区发布交易信息的就有数十名被告人,“网民尤其是青少年对于买卖受保护珍稀动物的刑事违法性缺乏认知,如果看不到相关警示,他们走向犯罪的危险性极高。”
2021年3月,大鹏法庭向该网络社区所属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对可能侵害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行为作出警示,并加强对违规内容的审查。不到一个月时间内,3万余条违规网帖被删除,175组涉野生动物关键词被监测拦截,15个违规账号永久封禁。
如今,在网络社区输入金刚鹦鹉、球蟒、豹纹陆龟等关键词,一条“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黄底红字醒目提示语即刻映入眼帘。
“司法是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施东辉认为,法院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采取预防性措施,更好地满足群众生态环境安全需要。“保护野生动物、拒绝异类宠物”深圳方案曾获评“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
替代修复筑屏障
红树林素有“海洋绿肺”之称,在净化海水、防风消浪、维持生物多样性、固碳储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全球目前有341种受威胁物种以红树林为主要栖息地。目前,中国已成为极少数几个红树林面积净增加的国家之一,而广东拥有1.06万公顷红树林,居全国之首。
2024年11月,全球首个国际红树林中心落户深圳,不仅为深圳生态文明建设注入了新活力,也为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判凝聚生物多样性保护共识提供了新思路。
近年来,龙岗法院采取替代性修复、源头预防等措施,守护红树林生态健康,并为栖息在红树林的多种生物的保护提供司法保障。
谢某在大鹏新区的排牙山采挖沉香木,因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提起公诉。经梳理近年受理的同类案件,法庭发现大鹏新区出现多起非法采伐土沉香的行为,仅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诉至法院的就有14人次,被毁坏盗剥的土沉香总计189.46公斤。
“根据环境资源犯罪中‘谁破坏,谁恢复’的理念,当事人应积极履行生态修复责任,修复至生态环境受损前的基线水平,或风险可接受的水平。”施东辉介绍,为将生态环境替代修复规则用于法治实践,大鹏法庭决定指导被告人完成红树苗的增殖补种等修复措施,并以修复情况作为其悔罪表现的重要考量因素。
“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且愿意采取替代性修复措施,经综合考量,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情况。”最终,经过法官的悉心释法后,谢某也意识到盗砍沉香树的严重性,并认购400余棵红树苗在东涌红树林湿地公园进行种植。该案为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提供了有益参考。
2023年6月,龙岗法院大鹏新区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在东涌红树林湿地园揭牌成立。该院还联合相关部门,推动确立完善红树林替代性修复技术标准与验收监督,引导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在生态环境公益基金中设立红树林替代性修复信托项目等举措,推动在生态破坏案件中优先采用种植红树林为修复方式。
“希望每一棵小树苗都能长高高,长大后作小鱼小蟹的游乐场。”世界环境日前夕,在龙岗法院主办的红树种植公益活动中,6组亲子家庭走进湿地园。小朋友们的纯真话语,也印证了群众美好生活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向奔赴”。
与爱护动物基金会达成合作宣传意向,打造“生态文明法治实践基地”,促成深圳首个代履行实施办法出台……三年来,大鹏法庭狠抓环境资源纠纷源头预防,发出、撰写15份司法建议及专项报告,成功化解各类纠纷1077宗。
“大鹏法庭将以法治为笔,以行动为墨,不断提升司法保护生物多样性整体效能,更好描绘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天蓝、水绿、景美、人和’的生态画卷。”施东辉说。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龙岗法院
审核:黄慧辰
编校:余淑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