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上退耕还林补助金的“一把手”

——巫山县易曲侵害群众利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24年9月20日,巫山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清廉巫山”通报了巫山县两坪乡石龙村原党支部书记易曲等人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通报问题

2001年,易曲为获得花栗林场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利用其担任两坪乡花栗村党支部书记的职权,违规取得花栗林场承包经营权。截至2021年,易曲伙同两坪乡林业中心管护员宋某某等4人,侵占该集体林场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4万余元,其本人及家庭成员累计获得11万余元。2024年9月,易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他4人受到相应处分;违纪资金全额退还群众。

查处过程

2022年5月,巫山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两坪乡石龙村原党支部书记易曲等人存在贪污花栗林场退耕还林补偿款问题。

接到线索后,该县纪委监委随即抽调人员成立调查组来到石龙村,向村民了解相关情况。“我们家的退耕还林补助好多年都没拿到过了。”听说是纪委的同志,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党的政策还是好,只是有些村干部尽往自己家捞好处……”

看到村民们愿意出面谈论,为提高案件查办效率,调查组决定兵分两路,一路继续走访干部群众,另一路则根据已掌握的情况查阅资料加以核实。

在石龙村委会,一份2009年的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的会议记录引起了调查组注意。记录的末尾,十多名村民签名的字迹十分相似。通过与签字的村民逐一核实,这些群众并没有参加过这次会议,该会议记录或为伪造。结合掌握的其他证据,调查组初步判断群众反映易曲等人的问题属实。

由于案件跨度时间长、资金涉及群众面较广,为确保案件办理质效,巫山县纪委监委明确1名班子成员牵头包案,并启动“室组地”片区协同办案机制,由第八监督检查室牵头抓总,在线索研判、管辖协调等关键环节进行指导;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深入林业、银行等单位对历年来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打款异常等情况进行摸排取证,锁定关键证据;两坪乡纪委根据掌握的线索深入村社对重点人员进行走访,印证易曲等人违纪违法事实。通过协同联动,事件来龙去脉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早在2001年,时任花栗村(现石龙村)党支部书记的易曲得知国家即将实施退耕还林补助政策,但按照规定,未承包到户的坡耕地不纳入退耕还林补助范畴。于是易曲利用职权将原本属于集体的花栗林场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承包”给自己。林地“符合”补助条件后,他又伙同时任村主任、村会计和两坪乡林业中心管护员等4人,将退耕还林面积申报至本人或亲属名下,以此来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截至2021年,易曲等人累计申报花栗林场退耕还林面积114.2亩,侵占补助资金24.6万余元。

最终,易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余4人受到相应处理。案件查结后,巫山县纪委监委组织人员前往两坪乡石龙村,向村民通报易曲等人违纪违法事实,并将24.6万余元的涉案资金现场退还给老百姓。

既要个案彻查,也要系统施治。该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全县“三资”规模较大、信访反映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重点聚焦“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发放等方面,着力发现并纠治基层干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共发现问题758个,整改完成720个,立案19件14人。同时,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1名班子成员+1个办案室+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若干乡镇纪委”片区协作模式,不断提升线索办理质效,共立案115件148人,组织现场退还群众相关资金161.9万元。

执纪者说

巫山县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

本案中,易曲身为村党支部书记,本应密切联系群众,多谋惠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然而在私欲和贪念的驱动下,他盯上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这块“唐僧肉”,利用虚假合同“承包”集体林场,想方设法套取补助资金,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代价。易曲的行为是典型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对易曲等人的严肃处理,释放出“有腐必惩,有贪必肃”鲜明信号,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积极主动作为,以实干担当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来源:风正巴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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