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惠州市惠城区委批准,惠州市惠城区纪委监委对惠州市惠城区桥东街道党工委原书记杨惠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惠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廉洁底线失守,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私欲膨胀,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征地拆迁、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惠强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惠城区纪委常委会、惠城区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惠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惠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惠强开除党籍处分;由惠城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惠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惠城区第九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杨惠强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惠城区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来源 惠州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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