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陈秋圆 发自北京 “有人认为在野外违规用火或者随便丢个烟头,没多大事,不承担法律责任,这是错误的。”今天(3月21日)是国际森林日,在应急管理部举行的“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系列安全知识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监测防火司司长杨旭东援引一组数据指出,野外违规用火是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一个重大隐患。“据有关数据统计,比如2024年295起森林草原火灾中,野外用火引发的火灾占170起,占已查明火因的59%。野外用火包括祭祀、农事用火、施工、电线短路等。”
应急管理部监测防火司司长杨旭东。
杨旭东表示,根据刑法、消防法和《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明确规定,在野外违规用火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未经批准,在野外违规用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承担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第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据刑法还会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第三,除此之外还要承担赔偿火灾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以及补种树木的生态修复责任。所以说,野外违规用火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