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永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足维护市场秩序职责,充分发挥联勤联动作用,与烟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严厉打击涉烟突出违法犯罪,成功查获2起烟草非法经营案件,缴获卷烟3865条,初烤烟叶1445.3公斤,涉案价值60万余元,有力维护了烟草市场秩序,充分展现了公安机关打击烟草非法经营的决心和实力。
案例一
2025年3月19日21时许
永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烟草专卖局
在永昌路查获罗某某驾驶的浙XXXXX货车非法拉运
初烤烟1445.3公斤
涉案价值5万元
因罗某某无法提供《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
案例二
2025年3月19日23时许
永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烟草专卖局
依法对永平县某商店及其仓库进行执法检查
现场查获违法卷烟共计87个品种3865条
涉案价值57.2万元
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对其非法经营烟草制品
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以上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普法:什么是非法经营罪
烟草等国家严格控制的专卖品,其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都有专门机构负责,未取得经营资格非法经营将受到法律惩处。非法经营罪中的经营行为是一个复合行为,包括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行为,一旦完成其中一个环节,应视为非法经营行为完成,按既遂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能够查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按照其销售或者购买的价格计算非法经营数额。
警方提示
国家对烟草专卖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非法经营烟草不仅涉嫌犯罪,而且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影响。广大群众如发现非法经营烟草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永平警方
图 文:李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