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会泽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审核机制、强化能力建设、严格监管模式,不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会泽县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体系。制定出台《会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通知》,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要求、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法定程序制定、公布、备案的行为严肃问责,有效扭转了各部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重视不够的局面。

  会泽县坚持严格规范、精准审核,建立起全流程、高效能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建立提前介入制度,完善审核工作机制,强化审核把关。2024年以来,该县司法局共牵头完成县政府交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审查32项、合同(协议)审查50项,提出合法性审查建议400余条,协助县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3个。

  会泽县不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建立专家库,推动4名执业律师固定参与工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会泽县古城区木结构建筑密集,针对这一状况,相关责任单位推动起草制定了《会泽历史文化名城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会泽县司法局全程参与审查监管,确保文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程序性要求,保障了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推动依法行政与地方实际发展需求深度结合,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记者 甘仕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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