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网络语言的一句话,叫有“卧龙”的地方就有“凤雏”!

近日,台商区交警大队依法查处两名违法人员,明明是朋友醉驾撞车了,他却帮忙“顶包”,结果两人都被抓了!

翻开酒文化史

2月22日20时46分许,台商区交警大队接报警称,在龙池龙祥路罗丽芬公司路段,一部车牌号为闽D5XXX0的货车撞到护栏,车损无人受伤。

接到报警后,大队值班民警立即带队赶赴现场处理。到场后,报警人王某华谎称其是闽D5XXX0货车的驾驶人,但民警在对其询问了解事发经过和核实情况时,发现王某华对事发经过支支吾吾。


民警凭着职业敏感,怀疑其中存在猫腻。经对王某华再次询问,他最终承认,事故发生时车辆是其朋友向某光驾驶的,因为向某光喝了酒,怕被追究法律责任,所以叫自己来顶包。

民警立即要求其联系向某光到场配合调查。在多次询问后,向某光对自己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供认不讳。后经抽血检验鉴定,向某光事发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8.8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最后,民警依法对向某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作出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对其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对王某华涉嫌包庇罪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漳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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