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件关乎“大”民生。一份薪水,不仅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乎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近日,灵武法院崇兴法庭成功调解了两起涉60多名当事人的劳务费追讨系列案件,追讨薪资360万元。

公司破产 职工集体讨薪

“牛场破产了,我们的工资怎么都要不回来,找了负责人好多次了,次次都说他也没办法,我们只好来法院寻求帮助了。”

2025年2月24日,30多名当事人来到灵武法院,称某牛场拖欠他们工资久久不发,请求法院帮助他们讨回薪资。

据了解,该牛场2024年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以至公司破产。破产后一直未解决拖欠员工的工资问题,30多名员工与牛场负责人协商未果便起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牛场已经破产,直接判决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纠纷,后续也难以执行,导致案件陷入僵局,遂决定优先通过调解方式化解该系列案纠纷。

崇兴法庭书记员在送达的过程中便多次与牛场负责人及员工代表联系,尝试了解双方的诉求与调解意愿,并及时将情况同步给承办法官。随后,承办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一边向牛场负责人释明法律义务,强调拖欠劳务费的严重后果,一边安抚员工情绪,引导双方理性协商。

“我们也能理解场子确实困难,但是他们总得给个说法,不能一直用没有办法解决来搪塞我们呀。”

“麻烦法官帮忙联系员工们,我们愿意调解。”

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愿意调解,法官便将牛场负责人与员工约到法庭组织面对面调解。


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态度平和,没有吵吵闹闹,一致希望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将事情理清楚说明白。法官考虑到劳动者急需拿到工资的迫切需求,又充分考虑到企业破产的实际困难,提出了调解建议,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约定3个月内将所有拖欠工资支付完毕。

公司资不抵债 工资追索困难

一案刚结,另一案又起。2024年某牧业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未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因公司资不抵债,已经无法承担员工工资,30多名员工多次索要无果,便起诉至灵武法院。

因两个案件案情相似,为有效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便联系双方当事人询问调解意愿并约定了调解时间。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太差了,眼看着就要破产了,希望大家能再给公司一点时间,你们的工资一定会想办法解决的。”


调解室里站满了人,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讲述着拖欠工资给他们带来的种种困难,以及对公司未来走向的不确定感。公司负责人解释了当前的经营困境,表达了对拖欠工资一事的歉意,希望大家能够再给公司一点时间,并承诺会尽力寻找解决方案。

“公司的经营确实困难,你们的心情我也能理解,但还是希望你们双方换位思考下,体谅下对方的难处,商量出一个合适的付款期限。”

公司负责人讲述完,员工们依旧表示对公司不信任,担心公司会继续一拖再拖。见此情形,法官一边纾解双方当事人的情绪,一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共同寻找到一个既能保障员工权益,又能给予公司喘息机会的双赢方案。经过一番耐心调解,调解室里的气氛逐渐缓和,员工们表示接受公司的提议,公司也保证会在2个月内付清所有拖欠工资,双方达成和解。

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关乎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与辖区和谐稳定的大事。近年来,随着辖区务工人员日益增多,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欠缺维权法律意识,导致“讨薪难”案件逐渐增多。

为维护好企业员工、农民工应得工资报酬权益,及时解决好薪酬问题,灵武法院始终坚持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为指导,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涉“薪资”维权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建立欠薪案件“快车道”,注重用好调解手段,高效化解“讨薪”纠纷,不让“薪酬”变“心愁”。

2023年以来,灵武法院共办理劳务合同纠纷案件1207件,成功追讨薪资4.49亿元。

法官小提醒

劳动者在遇到拖欠工资或者劳务费的情况时,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报酬。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讨欠薪。

来源|灵武市人民法院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