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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快评:书法报为评审公示制度再推进一程
□冯华(二马头陀)
近日,《书法报》举办书法展评审后迅速将获奖作品全网公示,并明确公示期为3月20日至24日。尤为引人注目的是,主办方同步公布了可量化的淘汰标准:若作品中存在常识性错误1处即淘汰,文字硬伤2处或漏写3处即出局。这一举措不仅打破了书法界长期"只晒名单不晒作品"的公示惯例,更以制度化的透明姿态,为艺术评审的公信力建设树立新标杆。
长久以来,书法展览评审常陷于"半透明"的尴尬境地。主办方在评审后一般仅公示获奖入展者名单,公众难以第一时间感知入围作品具体水准,更不好理解评审的专业性与引领性,也无法对照自身检查落选原因和评审导向。这种"闭门评议"的传统模式,在互联网时代愈发显得格格不入。《书法报》此次将获奖作品全貌公之于众,不仅印证了评审结束后作品快速公示的可行性,更揭示了艺术展览的本质回归——作为公共文化产品,书法展览本应接受大众审视,其评审过程当与公众形成良性互动。
评审后“既公示名单也公示作品”,既是书法大众的最新要求,亦是网络时代的必然选择。在互联网信息流通无远弗届的当下,公众对文化活动的参与诉求早已突破被动接受的单向模式,转而寻求知情、监督、互动的立体维度。读者渴望透过作品感受评审标准的温度,社会关切开诚布公的诚意需要被回应,展览既以大众为服务对象,便应主动拥抱"众人之事众人参与”的现代伦理。当展厅从物理空间延伸至数字平台,评审机制也需完成从"我展你看"到"你我共鉴"的最新升级——这不仅是技术赋能的体现,更是艺术与时代精神的同频共振。
更值得肯定的是,此次公示并非流于姿态性动作,而是配套了具有操作性的量化标准。将"常识性错误""文字硬伤""漏写"等抽象概念转化为具体数值门槛,既为公众监督提供了清晰标尺,也为创作者设立了明确红线。这种"先立规矩后办事"的思维,有效规避了以往艺术评审中常见的模糊地带。当公众发现某件作品存在几处草法、篆法错误时,无需陷入"是否算硬伤"的争议漩涡,对照规则即可作出客观判断,这正是制度文明在艺术领域的生动实践。
书法界向来不乏对评审透明化的呼声,但真正落地的改革尝试却凤毛麟角。此次《书法报》的实践启示我们:推进公示制度不仅需要打破固有思维的勇气,更需构建可执行的技术框架。将专业标准转化为大众可理解的量化指标,在保留艺术评判专业性的同时开辟公众参与的通道,这种平衡智慧和制度化建没值得行业借鉴。
纵观书法界生态,空谈监督而怯于公开、害怕争议却回避规则的现象屡见不鲜。不少展览虽标榜"公开透明",实则仍困于表面文章——或对公众质疑避重就轻,或以"艺术无标准"为由消解监督。此次《书法报》的实践恰如一剂清醒剂:与其在口水战中消耗公信力,不如以实干精神搭建制度围栏;与其让大众雾里看花,不如用可操作的规则凝聚共识。
从闭门到透明,从模糊到量化,公示制度的突破看似是技术层面的改良,实则是艺术伦理的重构。它预示着书法评审正在从权威主导转向专业性与公共性并重的新范式。期待这般"众人之事众人参与"的实践能形成燎原之势,让传统艺术在现代制度框架下绽放更璀璨的光芒。唯愿更多从业者能以《书法报》的尝试为起点,少些坐而论道的空谈,多些起而行之的创举,在建设性与包容性并重的改革中,共同书写书法艺术与时俱进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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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文作者冯华(二马头陀),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书法秘笈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