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共筑满意消费”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北京儿童医院集团医院·长春市儿童医院凭借卓越的表现脱颖而出,被评为“放心消费单位”,成为医疗行业典范。北京儿童医院集团医院·长春市儿童医院院长王莹代表医院出席活动。



王莹与来自其他不同行业的“放心消费单位”代表一同登台,在“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倡议承诺签字板上郑重签字。这一刻,不仅是个人的承诺,更是医院对广大患者和家属的庄严宣誓。




王莹表示,多年来,北京儿童医院集团医院·长春市儿童医院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始终把患者利益放在首位,秉承“让医疗质量满意、价格满意、服务满意”的理念,尽最大努力为患儿和家属提供服务,从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到优化服务流程,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到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每一个环节都倾注了全院上下的心血。在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医院获得了“放心消费单位”荣誉称号,这是一份巨大的鼓舞和肯定,是对医院长期努力的认可,是社会各界对医院的信任投票,更是一种激励和鞭策。


王莹强调,下一步,医院将以此为契机,切实肩负起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追求更高的标准,继续秉持“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不断强化首诊负责制,不断强化医疗质量,持续抓好安全管理,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医疗行为,确保每一位患儿都能享受到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为守护春城儿童健康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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