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吉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深入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省各市(州)人民政府以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为基础,立足本地生态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态势以及政策导向,积极优化调整管控措施与要求,分别编制了市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目前,这些方案均已通过技术审核,并由当地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

近年来,吉林省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完善工作。先后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若干措施》《吉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起 “1+2+11+1233” 四个层级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对全域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的精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这一举措为全省经济发展 “明底线”“划边框”,有力推动吉林省绿色、健康发展。

全省各地在管控单元功能定位上与省级基本保持一致。在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同时,各地加强区域间生态保护的协同合作。通过构建跨区域生态廊道、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搭建吉林省统一生态监测网络等举措,提升全省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与服务功能,共同维护全域生态安全。

在推动产业发展方面,各地因地制宜。东部地区凭借生态优势,重点发展冰雪经济和旅游产业;中部地区聚焦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大力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西部生态脆弱地区则以绿色氢能、生态旅游及农牧业为重点,强化对特殊生态区域的保护。

据介绍,随着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及区域规划等方面持续发挥优化调整作用,吉林省将逐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

作者: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姗姗

责编:秦楚越

编审:裴晶莹

监审: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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