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东莞沙田镇重拳出击
开展危废转移专项整治行动
成功查处一起
重大危险废物非法处置案件
一家藏匿于沙田齐沙村的油品加工厂
因无资质回收废油被依法查处
涉事工厂及其法人合计被处以350万元罚款
为全市环境违法案件再敲警钟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解决重点突出问题
执法人员在齐沙村开展检查时,发现某油品加工厂有3个生产车间和1个仓库,设有沉降、板框压滤、细过滤等工序,现场配备压滤机1台、铁皮槽3个、沉降罐5个、铁桶80个。铁桶盛装着大量黑色油状液体、黄色沙状物、乳白色液体,刺激性气味充斥仓库及车间,配套有废气处理设施。工厂露天空地处堆放大量废空桶,存在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
经查,该厂虽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环保相关手续,擅自收集、贮存、利用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
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具有毒性、易燃性等特性,对健康和环境的威胁极大,是管理和防治的重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或处置不当,不仅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安全,更可能直接危及人体健康甚至生命。
执法人员立即委托检测公司采样检测,并责令该厂委托专业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转运并处置厂内的危险废物。目前,厂内危险废物已处置妥当。
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针对该厂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锁定证据,制作双笔录,依法查处。
该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关于“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厂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该厂和法人共处350万元罚款。
执法人员提醒,危险废物收集处置须由持证单位规范操作,广大企业要切实增强守法意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处废单位处理,绝不能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来源 | 东莞沙田
编辑 | 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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