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劳动争议可裁决先予执行?

追索劳动报酬

包括拖欠的工资、加班费、奖金等直接劳动所得。例如,劳动者因长期未获工资导致生活困难,可申请先予执行。

追索工伤医疗费

劳动者因工受伤后,用人单位未支付医疗费用,导致治疗受阻或生活陷入困境的,可申请先予执行。

追索经济补偿

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如N倍月工资),且劳动者急需该资金维持基本生活的。

追索赔偿金

包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N)、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若拖延支付将严重影响劳动者权益的。

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无需进一步调查即可认定责任。例如,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工资标准,且有考勤记录证明拖欠事实

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需提供证据证明拖延支付将导致劳动者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如无力支付医疗费、房租、子女教育费等)

三、特殊规则

劳动者无需担保: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时,可免除提供担保的义务。

执行程序:仲裁庭裁决后移送法院执行,执行依据为生效的仲裁裁决书。

四、注意事项

限制范围:仅上述四类案件可申请,其他劳动争议(如社保补缴、岗位调整等)不适用。

证据要求:申请人需提供证明紧迫性的材料(如医疗费用单据、生活困难证明等)。

法律后果:若先予执行错误,申请人需赔偿被申请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提示:企业如对先予执行裁定有异议,可依法向法院申请撤销,但不影响执行效力。

劳动者义务:若最终裁决不支持申请人的全部诉求,需返还已执行的部分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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