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司法部近日公布了关于《社会保险法》强制性社会保险条款实施细则的草案审查文件。该草案最初由劳动荣军与社会事务部起草,后因机构合并转由内务部负责。草案明确规定,企业员工的强制性社保缴费基数包括月工资、津贴和其他补充款项。

草案明确规定,企业员工的强制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月工资,包括根据工作或职务确定的工资、津贴以及双方协商一致并定期、稳定支付的其他补充款项。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包括以下福利和津贴:创新奖金、加班餐费、交通补贴(如汽油费、电话费、差旅费)、住房补贴、托儿补贴、子女抚养补贴、亲属去世或结婚时的补贴、生日补贴、工伤或职业病困难补助,以及合同中单独列明的其他补贴。


2024年6月岘港纺织和服装工人的午餐时间

与之前的草案相比,起草小组已采纳意见,并明确列出了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津贴项目。实际上,管理部门曾发现许多企业将员工收入拆分为多项,以减少社会保险缴费成本。一些员工月收入达数千万越南盾,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仅略高于地区最低工资。

草案还规定,自7月1日修订后的法律生效之日起,强制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适用于一些扩展群体。

对于非全职员工,强制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月工资的计算方式取决于双方是按小时还是按天支付工资。

对于村级、村组和街道的非专职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每月的津贴。如果津贴低于参考标准,则按参考标准计算。

对于常备民兵,强制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军队下士、士兵、义务兵、公安和机要人员的生活费标准相同。

自7月1日起,企业管理层、监察员、国家资本代表、企业资本代表、董事会成员、总经理、董事、监察委员会成员或监察员,以及领取工资的合作社管理人员也将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这些群体的缴费基数为其领取的工资。

如果合同中的工资以外币支付,则缴费基数按越南盾计算,汇率以国家银行每年1月2日(上半年)和7月1日(下半年)公布的汇率为准。


行马街 (Phố Hàng Mã) - 河内众多小商贩聚集的地方

草案还明确了注册个体工商户的强制性社会保险缴费时间表,以减轻小型经营者的参与压力,并为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提供管理时间。

具体而言,自2025年7月1日起,适用于按申报方式纳税的注册个体工商户;自2027年7月1日起,适用于按定额方式纳税的注册个体工商户;自2029年7月1日起,适用于不属于上述两类的注册个体工商户。

修订后的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强制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但最低不得低于参考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参考标准的20倍,即234万至4680万越南盾。缴费满12个月后,他们可以重新选择缴费基数。

越南全国约有500万户个体工商户,分为两类:超过200万户年营业额超过1亿越南盾并正在纳税的注册个体工商户;近300万户未注册、营业额较低的小规模经营者,如农林户和自由商贩。

根据越南2024年底税务部门的统计,超过8万户个体工商户采用申报方式纳税,超过200万户采用定额方式纳税。许多个体工商户已超过劳动年龄,正在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险补贴或按月领取补贴,或按其他群体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

截至2024年底,越南社会保险基金结余为1290万亿越南盾,年均增长9%。预计今年社会保险收入将超过391.2万亿越南盾。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达到2000万人,覆盖近43%的劳动年龄人口。其中,强制性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1770万人,自愿参保人数为23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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