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体制内的工作环境中,如果工作的推动和落实仅仅依赖于督考问责的倒逼机制,那么期望干部们凭借情怀来积极主动地投身工作,恐怕只能是一种奢望。



督考问责,作为一种管理手段,在确保工作按计划进行和达到预期目标方面,确实具有一定的作用,它通过明确的标准和严厉的惩罚措施,给干部们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促使他们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然而,过度依赖这一手段,却可能产生一系列不良后果。

首先,它容易导致干部们工作的动力仅仅源于避免惩罚,而非出于对工作本身的热爱和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干部们可能会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如何应对考核和避免问责上,而非思考如何更好地服务人民、推动事业发展,长此以往,工作的质量和创新精神都可能受到影响。



其次,单纯的督考问责会削弱干部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当他们时刻处于被监督和可能被问责的紧张状态下,会感到自己的工作得不到信任和尊重,从而产生消极情绪,这种消极情绪一旦蔓延,整个工作氛围都会变得压抑,团队合作和协同工作也将受到阻碍。

再者,依靠督考问责倒逼工作,难以培养干部们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感。真正的担当和责任,应该是源于内心的自觉和对工作的认同,而不是外部的强制压力,当干部们只是为了不被问责而工作时,一旦遇到困难和挑战,他们很可能会选择逃避,而不是勇敢地承担责任并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情怀,原本是干部们在工作中坚守初心、无私奉献的内在动力,它是对事业的热爱、对人民的关怀、对责任的担当,但当体制内只剩下冷冰冰的督考问责,情怀就会被逐渐消磨,因为在高压和不信任的环境中,干部们很难感受到工作的意义和价值,也就无法激发内心的热情和情怀。

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不仅要有惩罚,还要有奖励,对于工作表现出色、有创新精神、为人民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要给予充分的肯定和奖励,让他们感受到付出得到了回报,从而激发更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另一方面,要营造宽松信任的工作氛围,领导要充分信任干部,给予他们一定的自主权和发挥空间,鼓励他们勇于尝试、敢于创新,同时,要加强沟通和交流,了解干部们的需求和困难,及时给予支持和帮助。

总之,体制内的工作推动不能仅仅依靠督考问责,还需要关注干部们的内心需求,激发他们的情怀和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打造一支积极主动、有担当、有情怀的干部队伍,为实现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贡献更大的力量。



那么如何破局?在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大背景下,一方面,需要整合督考流程,减轻冗余负担,减少基层干部应付督考问责的压力。另一方面,激励保障要跟上,提拔晋升和物质激励起码落实一样,让干事创业的干部有奔头,有念想,再一方面,要强化政治监督,回归为民初心,考核体系需突出对干部政治素质和服务意识的评价,引导干部关注群众真实需求,而非仅追求数字政绩。

此外,更要建立容错机制,保护干事热情,切实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等原则,不过于强调“零差错”,避免干部因怕问责而不敢创新,鼓励干部先行先试,对其改革探索中的失误予以容错,形成主动作为,改革担当的良好氛围。



督考问责的“指挥棒”作用需要重视和使用,但是不能滥用,要想让干部激发职业情怀,既要大棒,更要甜枣,未来的督考问责工作只有更多关注基层干部的实际体验和现实需要,才能让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愿意为了初心和情怀“抛头颅,洒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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