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的乌龙啊!顺德这两户居民竟然一直给对方交水费,交了整整16年,16年后供水公司要求其中一户人家补缴费用,但对方不同意,因为认为是供水公司的错!你们觉得应该补缴吗?
上周, 家住顺德容桂祠*街1号的伍阿姨收到一份起诉其已故丈夫的材料。原来,去年初,她家的水表,被发现与另一户居民(祠*街12号)搞混了——这意味着,双方互相帮对方交了水费,而且这起“乌龙事件”,竟从2008年7月持续到2024年1月,长达16年之久。
“2023年底,我女儿结婚,在家摆了三天酒席,用水增加。”伍阿姨告诉记者,另一户人家在次年1月发现他家的水费异常增加,前往供水公司了解情况。没想到,该户的水表账户名字,显示的是伍阿姨已故的丈夫黎先生。直到这时,供水公司才“后知后觉”,两户人家的水表一直搞混淆了。
伍阿姨告诉记者,她家一共有两个水表,其中一个是自家用的,另一个是出租屋的,而搞混的是出租屋的水表。
“水费都是银行自动划扣的,一直以来都没出现什么问题,我们的门牌号一直没变,倒是水表由供水公司换过几次。”伍阿姨告诉记者。
伍阿姨说,她家有两个水表,其中上方水表与另一户居民水表搞混。 在采访过程中, 伍阿姨带记者查看两户被搞错的水表,两户水表相距约50米,位于不同的路段。
记者从当地供水公司了解到,两户人家用水有差异,在2024年初发现问题后,已为多交水费的一户人家退回了多交的费用。而伍阿姨一家,对需补交的一万两千多元水费存在异议,经过沟通,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伍阿姨表示, 在2024年初,供水公司曾有人到她家中,告知两户人家水表搞混的情况,她需要承担15年来少交的水费。“失误并不是我们一家造成的,是供水公司一开始在水表安装和登记时就存在失误,如果不是有居民发现,失误是不是一直持续下去?”伍阿姨补充道,“我们每个月都按时缴纳水费,不同意全额补缴。”
此后, 有供水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抄表人员存在失误,伍阿姨一家补缴四千余元即可。但伍阿姨认为,由于补缴费用的标准前后不一致,她不同意这一方案。
“我对供水公司的起诉表示不解,收到起诉书后,我好几天没睡好觉了,这不是我们不愿意给钱,是责任不在我们。”伍阿姨告诉记者,“我也把事情告知周围邻里,大家都觉得不妥,直到收到起诉书,无奈之下才向媒体反映情况。”她表示,已咨询过律师意见,并表示,“不会补交全部水费。”
记者询问,对于双方是否还有协调的空间,相关负责人表示会按照法律流程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