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周口市沈丘县“2·14”民房浴池局部垮塌事故教训,近日,全市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带险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消除各类人员密集、公众聚集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杜绝“带险经营”行为,做到合规经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排查,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公众聚集的经营性自建房,主要排查结构安全性,包括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重点检查经营许可取得情况和场所安全要求落实情况;建设合规性,全面排查土地、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办理情况,主要通过建立“自查+专业评估+全面核查+随机抽查”四级排查机制,严格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并实施动态管理。排查过程中,先由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再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托专业人员进行专业评估,再由乡镇全面核查,最后由省、市、县三级进行随机抽查,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并按照隐患等级实施分级处置,一般隐患立即整改,较大隐患停用整改,重大隐患撤人封房直至彻底消除隐患。

  加强组织领导。整治工作实行省级统筹、市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组织全市排查整治工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制订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抓紧抓实各项整治工作落实。

  压实各方责任。按照《焦作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经营性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属地政府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加强技术支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保障,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焦作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自建房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鉴定机构鉴定行为。

  强化督查指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本次整治情况纳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对排查整治不严、不细、不实甚至走过场等问题严肃查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排查整治情况加强督促、指导、检查以及问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市委、市政府严肃问责。

  强化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房屋建筑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房屋安全使用常识,引导全社会增强房屋安全意识。

  据悉,此次活动动员部署阶段为3月7日至3月31日,各县(市、区)根据各辖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全面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阶段为4月1日至5月31日,乡镇(街道)依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技术专家开展排查,形成排查台账和整改台账,实行“一户一策”清单管理,确保隐患整治到位;总结评估阶段为6月1日至6月30日,各县(市、区)任务完成后要上报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包括开展的工作、详细台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后上报至省住建厅。

(记者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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