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将在部分路段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5年3月31日。

二、抓拍功能及位置

(一)启用2套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

G348线1746公里400米凌云红绿灯路口(双向),对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二)启用4段区间测速设备

对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地点如下:

1、S308线221公里处至S308线217公里处(全福至S103线路口区间测速)双向限速。小型车辆限速70公里/小时,大型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

2、S308线217公里处至S308线212公里处(S103线路口至环保发电站路口区间测速)双向限速。小型车辆限速70公里/小时,大型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

3、S308线212公里处至S308线206公里处(环保发电站至青平路口区间测速)双向限速。小型车辆限速70公里/小时,大型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

4、S308线206公里处至S308线202公里处(青平路口至井研交界处区间测速)双向限速。小型车辆限速70公里/小时,中大型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建共治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5年3月19日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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