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前,以个人身份在成都市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的新都区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5年3月31日前申报缴纳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逾期仍未缴纳的,按政策规定不得补缴。


特别提醒:需要办理随迁子女入学、居住证积分等事项的缴费人,请务必及时办理缴费、查询核实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以免影响权益记录和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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