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拆原建通常面向建设年代较早、房屋质量较差、以不成套住房为主的危旧住宅楼,通过翻建、改建、适当扩建,改善居住条件,特别是实施成套化改造。不同于以往大规模拆除重建(通常大幅提高容积率),它对于容积率甚至原有建筑轮廓线的变动都有严格控制,也不同于近年来通常不涉及住宅结构改造的老旧小区改造,通过住宅楼栋结构、户型、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的优化重组,提高居住品质。更重要的是,“原拆原建的改造成本中政府和产权单位承担了大部分,充分体现了政府在住房兜底保障方面的重要作用。”
到底哪些项目能采用原拆原建的方式需要综合评估,包括住房产权、质量、区位、居民意愿、政府和产权单位资金情况等。“特别是居民意愿,身边有这样的案例,即使政府出资绝大部分,仍有部分居民不愿接受,有自身资金局限、嫌搬家麻烦等原因,也有对政策存疑、沟通理解不到位的情况,所以如何强化政策解读,推进基层协商与社区更新的紧密结合,十分重要。”
自从2023年至今,北京市已经实施多处试点进行原拆原建改造,丰台区的马家堡路68号院2号楼,西城区的桦皮厂胡同8号楼,朝阳区的劲松一区114号楼,石景山区的八角路小区22号楼等;这些试点大多以楼栋为基础单位,虽然178文上要求90%以上居民同意即可进行,但是目前试点的基本上都需要取得100%居民的同意。
丰台马家堡路68号院始建于1977年,此前的产权人是北京市革制品厂,其中的2号楼是一栋4层砖混结构筒子楼,多数房间面积为15.7平方米,用作企业职工的临时宿舍。北京市革制品厂后来破产,2006年马家堡路68号院移交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管理,2号楼是典型的老旧楼,房屋为非成套住宅,居民迫切要求改善居住条件,其中他们最大的隐忧是安全隐患。
2号楼项目的改造方案是,拆除2号楼和周边平房,2号楼原址再建新楼,将原来的4层扩建至地上6层,容纳90套成套住宅,每户建筑面积在40.9平方米至53.33平方米不等。也就是说,改建后居民的室内使用面积将有所增加,并有设置在室内的厨房、卫生间。同时,楼里将增加电梯和无障碍通道。地下1层的空间,用于物业配建服务用房和小型商业,解决居民的公共需求。
最早的成本测算,地上部分建筑成本约1.2万元/㎡,最后优化到约9465元/㎡,“就是想方设法让居民少掏点钱”。多数居民年龄在五六十岁,已经退休,原属于破产清算企业的员工,经济上并不宽裕。项目预估总投资需要约4385万元,按照原楼房建筑面积政府补助5786元/㎡的标准,北京市、丰台区财政补贴约1111.5万元,地下建筑建设成本约854万元完全由产权单位出资,90户居民还需分摊剩下的建设成本约2419.5万元,每户平均需出资约26万元。
改建后的房屋产权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补缴3%土地出让金后,通过“经改商手续”变成个人商品房。居民过渡期内的周转费用,由居民自行承担。
劲松街道在114号楼项目仍然延续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的思路,最终形成政府、产权单位、居民、社会资本“四方共担”的出资模式。114号楼的产权单位五建集团,隶属于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者是千亿级的工程建设和综合服务集团。因此,五建集团担任建设实施主体,能最大程度优化成本。“最终测算出建筑成本约8400元/㎡,在全市范围我们测算的成本是最低的。
114号楼拆除面积3988平方米,重建后面积5200平方米。根据遵循区域总量平衡、户数不增加的原则,114号楼没有新增户数。多出的面积主要是厨房和卫浴按照当前住宅设计标准有所调整,每户平均新增面积约7平方米,以及公共区域的新增面积。新楼的综合建筑成本近4000万元,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5786元,共补助约2307万元。
114号楼共66户居民,63户已通过“房改”变成已购公房,其中十余户通过二次上市变成商品房。因北京市178号文在居民出资部分明确,出资标准因承租公房、已购公房或商品房而不同,五建集团帮助剩余的3户办理了房改手续,让他们拥有产权。按照北京市178号文,居民的出资构成,分为原住房面积的出资和新增面积的出资。“当时做居民工作比较困难,原住房面积更新部分,最后商定也由产权单位承担。等于居民只出资新增面积的钱,平均每户出资约6万元,66户出资约400万元。”
2024年西城区陶然亭街道的红土店南里1号楼也在做入户调查,最终测算综合改建费12047元/平,政府每平补助5786元/平,个人承担6261元/平,超出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12047元/平缴纳。但是由于没有取得居民100%的同意,目前还没有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