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关键一环,正以其独特的温度与力量,诠释着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都是一次对公正的追寻,来看这一场跨越千里的法治守护之旅。
千里奔赴,只为正名
窗外,寒风凛冽。
“咚咚咚”……
申请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夫妇风尘仆仆地敲响了听证室的大门。一眼望去,看到两人疲惫的样子,听证人员起身而迎,关心地问道:“你们从老家赶来吗?”
“嗯,是呢,不管多远,我们都要把话说清楚,为自己讨个公道。”申请人夫妇激动地说。
原来,二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现某公司存在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其生产信息的情况,遂向嘉定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举报。被申请人经核查后对第三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但申请人夫妇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向复议机关提起了行政复议。受理部门在收到该申请之初,就关注到本案属于涉企案件,受理审查期间就多次与申请人沟通,倾听其真实诉求。在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承办人员没有简单地一驳结案,而是思考如何最大化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召开听证会的方式调解争议,化解矛盾。
听证释法,解开症结
听证会现场,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悉数到场,当申请人看到第三人进场的一幕,又是诧异又是激动。本就对复议流程不甚了解的他们,只设想到行政机关出现,但没有想到复议机关能把侵犯合法权益的第三人也邀请到场,激动终于面对面见到第三人,恨不能当面质问理论一番。复议机关安抚好申请人情绪后,有条不紊地开展听证。
听证过程中,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详细解释了查明的事实以及适用相关法律依据的原因。同时,通过案件梳理,第三人承认其违法行为,并解释其售卖的涉案产品较少,案发后已关闭店铺停止经营。
查明案件后,听证人员反复向申请人释明,被申请人对第三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行使行政机关的公权力行为,并不符合复议申请的受理条件。但复议机关充分考虑到本案涉企案件的特殊性及申请人的实际权益保护,希望能通过本次听证会实现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之间矛盾的实质调解。
约定承诺,案结事了
经过听证员们的耐心调解,听证会氛围逐渐由初始的剑拔弩张到后期的春风化雨。看到申请人的态度有所缓和,听证员趁热打铁地提出和解方案。申请人表示因为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已导致其合作方和消费者产生误解,并影响了企业声誉,提出复议的初衷就是坚持为自身正名,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复议机关认为申请人方诉求合理,在听证会上对第三人进行法治教育,阐明其行为的违法性及对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害。经过积极引导,第三人当场签订了《承诺书》,约定全面停止违法行为,不再开展与申请人产品相关的经营项目,并自愿补偿申请人。
最后,申请人当场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走出听证室大门,申请人紧紧握着听证员的手,动情地说:“感谢你们终于解开了我们的心结,感谢你们让我们感受到了上海速度,感谢你们带给我们的复议温度。”
一连串的感谢让所有复议工作人员欣慰地笑了,满满的成就感弥漫于心间。
该涉企行政复议案的圆满解决,是行政复议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嘉定区全体复议工作人员将会一如既往地不懈努力,书写更多复议为民、复议助企的精彩篇章。
来 源|嘉定区司法局
编 辑|冯小瑜
校 核|张行之
责 编|袁 琳
审 核|徐连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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