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宜宾长宁警方获悉,诈骗分子用一份伪造的“刑事拘捕令暨冻结管收执行命令”将一名在广东打工的64岁宜宾老妇人诱骗回家,并指令老人将41万元定期存款全部取出,幸亏银行及时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帮老人保住了41万存款。
▲银行取现凭证 警方供图
据了解,受害人杨女士今年64岁,系长宁县某镇农民,本在广东打工。经过多年省吃俭用,老人攒下了41万元积蓄,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在老家某银行。前不久,一人自称长沙公安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到了杨女士,报出了她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这让杨女士对对方深信不疑。
来电人称她涉嫌一起洗钱案件,并向其展示一份盖有某司法机关公章的法律文书和通缉令,以帮助她洗脱罪名为由要求其将名下财产转到“办案机关”指定的“安全账户”。杨女士被吓得不轻,将存款情况如实告知了对方。
3月12日,在骗子的指令下,杨女士独自从广东悄悄返回长宁,并提前到银行告知第二天自己要取大量现金。3月13日,杨女士早早来到银行准备取款,但因银行人太多,对方指令她必须在人少的时候取钱,以免引起他人注意。等到下午两点多,银行没有其他客户时,杨女士才坐到柜台前,拿出存单表示要将41万元定期存款全部取出。
“过去都是存钱,很少取钱,为何突然将定期存款全部取出?”银行工作人员对杨女士的取现行为大为困惑,询问用处时,老人却讳莫如深,不愿多说。工作人员遂怀疑杨女士遭遇电信诈骗,一边稳住老人一边报警求助。接警后,长宁县公安局铜锣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银行核实劝阻。
“我们赶到银行时,老人显得非常紧张,语无伦次,对我们的问话显得很抗拒。”铜锣派出所所长牟涛告诉记者,经过民警和银行工作人员多番劝说和普法,杨女士才向民警讲述了事件经过,并出示了所谓的“刑事拘捕令暨冻结管收执行命令”。“这个所谓的‘执行命令’简直就是一眼假,不仅行文格式和用语与法律文书完全不符,引用的刑法条文内容也牛头不对马嘴。”
民警告诉记者,在老人取钱过程中,对方一直通过QQ号向老人发送指令。但老人刚取出钱,还没等到对方新指令,派出所民警就赶到了银行并劝阻老人。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劝说,杨女士终于明白自己遭遇了电信诈骗,并在民警指导下将对方QQ号删除、屏蔽。杨女士已取出的现金41万元,重新存入银行。为防止老人再次遭遇骗局,民警还通知了其儿子,希望引起家属的警惕。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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