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杀”到底多危险?

“开车门”只是个小动作

却有着可能致命的危险.....

2025年2月1日17时,在防城港市防城区,一辆小客车停在路旁,驾驶人邓某开门下车时未注意观察,将一辆恰好经过此处的电动车撞翻,电动车驾驶人险些被后方车辆碾压,所幸当时车辆缓行,并未造成二次事故。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谢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交管部门调查认定,小客车驾驶人邓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停车开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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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开门杀”?

“开门杀”指车辆停靠后,车内驾乘人员突然开门,未留意后方行人或车辆,导致碰撞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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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开门杀”?

1.“荷兰式开门法”保平安

用离车门远的那只手开门(如驾驶员用右手开门),身体自然侧转,强制观察后方。



2.后视镜+回头观察

开车门前,驾驶员先看后视镜,再转头确认盲区是否有行人、电动车靠近。

3.“二式开门法”


3.乘客安全需提醒

驾驶员有责任提醒乘客“先别急!确认安全再下车!”尤其老人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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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人怎样躲过“开门杀”?

骑车人在经过路旁停放的车辆,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时,要注意减速慢行,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防范车门突然开启。

交 警 提 醒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

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乘坐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

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屈艺

内容来源:防城港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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