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春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以来,内江市东兴区市场监管局全面深入排查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中小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查处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2月18日,东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私立学校进行现场检查时,在该学校食堂内消毒柜上发现一瓶已开封且正在使用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执法人员当场对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扣押。
经查,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制售主体,该学校未对制售区域内的食品质量进行查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构成了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3月12日,东兴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对该学校做出了没收过期食品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