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电力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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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3日至14日,福建凯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110kV东化线#20至#23杆架空地线更换项目施工期间,因牵引右侧锈蚀地线时发生断裂,导致下方10kV紫阳村支线中线和边导线断线,引发线路跳闸,未造成人员伤亡。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经批准并采取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的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龙岩市电力执法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八条:

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案件点评:

该案件中,施工人员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作业时,未办理作业许可,在作业时也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最终造成10kV紫阳村支线中线和边导线断线,引发线路跳闸。通过本案的处置,警示广大施工作业单位(个人),涉电施工安全作业时不能麻痹大意,应落实到具体作业人员和施工现场,才能有效减少损坏电力设施事件的发生。



来源:龙岩市电力执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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