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满心欢喜点份外卖,准备大快朵颐,结果却发现食物里藏着“恶心炸弹”,瞬间胃口全无,甚至还可能上吐下泻?今天要讲的,就是小李碰上的这么一件糟心事。



去年夏天,天气热得让人直冒汗,小李下班回到家,累得瘫倒在沙发上,肚子饿得咕咕叫。他实在不想做饭,就打开外卖平台,挑来选去,最后在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餐饮店,点了老汤卤羊头、麻辣羊蹄和草原羊肚包肉,想着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外卖很快就到了,小李吃得那叫一个香。可餐品实在太多,他没吃完,就把剩下的放进了冰箱。第二天,小李下班回来,又接着吃剩下的羊头。吃完后,他看着羊头骨,想着家里的狗狗平时爱吃骨头,就打算把羊头骨清洗干净给狗狗啃。

这一洗,可把小李吓得不轻。他发现羊头骨的缝隙里,密密麻麻全是蛆虫,一个个黑黝黝的,看着就让人头皮发麻。小李当时就觉得一阵恶心,胃里翻江倒海,“哇”的一声就吐了出来,一晚上都没消停,又是吐又是难受,整个人都快虚脱了。

第二天一大早,小李就气冲冲地联系店家,把羊头骨里有蛆虫的事儿跟店家说了,还发了照片过去。可店家却不认账,说没办法证明这羊头就是他们家卖的,就算是,都过去两天了,说不定是小李自己保存不当,才长了蛆虫。小李一听,肺都快气炸了,他明明是按照正常方式保存食物,怎么能怪他呢?



小李又联系外卖平台客服,希望平台能帮忙解决。客服却让他直接联系店家。小李没办法,只能又给店家打电话。这次,店家倒是承认食品可能不合格,还说自己店铺买了保险,让小李等保险公司联系。可左等右等,根本没人联系小李。

小李越想越气,觉得自己不能就这么算了,就向闵行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可店家态度特别恶劣,拒绝调解,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在调解期间,外卖平台倒是申请了保险赔偿,可店家却拒绝了,还在电话里跟小李说,平台已经退了羊头的钱,自己没义务再赔偿。

小李咽不下这口气,一怒之下把店家告上了法庭,要求店家赔偿自己1000元。



法庭上,店家还是那套说辞,坚称不能确定小李拍照的羊头是自家卖的,就算是,也可能是小李保存不好才生蛆的,不同意赔偿。

好在法院是公正的。法官仔细查看了小李提供的订单信息、照片、聊天记录,又结合双方沟通的情况、小李的投诉以及庭审陈述,认定这羊头就是从店家那里买的。而且,法官看了羊头骨的照片,发现蛆虫是黑色死体,不像是保存不当新长出来的。再加上这羊头是老汤卤过的,经过卤煮,骨缝里的蛆虫就会变成发黑的死体,所以法官判定,这些蛆虫在店家销售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产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还能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要是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那就赔1000元。最后,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判决店家赔偿小李1000元。



这事儿在网上传开后,网友们纷纷发表看法。凌晨先生觉得:“一千,这么少。”聪颖圆月也说:“只有判赔给十万块,商家才会绝对的重视食品安全问题。”难得糊涂更是呼吁:“必须严惩商家!赔偿10万!才能达到杀一儆百。严重危害大众安全!”

检校尚书则吐槽监管部门:“赔完了继续卖,根本就没人关心以后的事儿。监管部门的行事跟我一次经历相似,他们遇到食品安全投诉,就是和稀泥,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当你不和解时,监管部门明显对你不耐烦了,甚至还要刁难你,觉得你多事。最重就是你委曲求全拿点钱完事。涉事店家呢?非常蛮横,就一副你随便怎么折腾我都不怕你的态度,不怕监管部门,也不怕法院,你不和解老子就不管你了,爱怎样怎样。”

小于无奈地感慨:“难怪中国的食品安全有恃无恐,国外的食品但凡你敢这样,恐怕家底赔光都不够。”机智的微风RE气愤地说:“这种店就罚它个倾家荡产。”碧玺不传家也觉得:“取证太难了。”吉祥福林则质疑:“食品监管部门只负责协调?”

西出六环无故人分享自己的经历:“夏天确实一天也不能放,第二三天就全都是蛆,我亲身经历……”奋发有为沙滩Eyi调侃:“法院干了市监局的工作。”有趣的荷叶Tz干脆表示:“我从来不点外卖食品!”



在我看来,食品安全可不是小事,它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店家为了赚钱,却不顾消费者的安危,把有蛆虫的羊头卖出去,这种行为实在太过分。仅仅赔偿1000元,确实有点少,难以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监管部门也不能只是和稀泥,应该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对这种不良商家绝不姑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吃得放心,不再为食品安全提心吊胆。希望以后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少,大家都能安心享受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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