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境外设置诈骗窝点,雇用人员充当业务员,采用拉人进群,以专业老师带炒“伦敦金”为诱饵,骗取被害人信任,将被害人引流至虚拟期货投资平台实施诈骗,诈骗金额高达2.8亿元。2024年4月,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2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三年不等刑罚。因该团伙主犯余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由烟台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24年9月,烟台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主犯余某无期徒刑(与前罪并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诈骗罪判处其余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二年不等刑罚。余某不服提出上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想炒股挣钱却血本无归
2017年11月初,想要挣点钱的老宋跟着身边的朋友学炒股,并期待能遇到一位“高人”给自己指点迷津。机会很快就来了,老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拉进了一个微信群。刚开始,老宋还保持着警惕,在群里只观望。过了几天,老宋发现群里的“老师”对股票特别有研究,有不少追随者跟做了几手,挣了几千块,这让老宋动了心。不久后,业务员在群里发布了一条信息,“伦敦金20倍杠杆,身价千万,一念之间,就看你有没有勇气。”在群里“老师”的带领下,老宋下载了相关软件,几番操作下来,不仅没挣到钱,64万元本金很快血本无归。
然而,老宋始终认为是自身投资失败导致的经济损失,一直未报案。后来,老宋越想越不对劲,逐步意识到被骗的他于两年后到公安机关报案。由于案发时隔较长,当年涉案的交易网站平台早已关闭下线,涉案微信号经查询研判,均由境外虚假身份信息注册,投资理财微信群也早已解散。
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办案人员围绕被害人资金流水,先后赴深圳、上海、北京等地进行研判调查。由于资金流水经历多次转账分流,流出批次、数额已全部打乱,无法分析界定涉案资金的走向。至此,该案的“信息流、资金流”完全中断,案件侦查工作面临困难。
顺藤摸瓜发现案件突破口
在传统研判分析方法难以奏效的情况下,侦查机关转变思路,以大数据平台为支撑,充分利用国家反诈大数据、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等平台,对老宋被诈骗案涉案关键词展开反复搜索比对。经比对发现,外地侦破的一起黄某某涉电信网络诈骗案的手段情节与老宋被骗案高度吻合。办案人员立即查阅相关材料,却未在被害人中发现老宋的信息。
是否还有未挖掘出的犯罪线索?带着这一疑问,侦查机关进一步梳理发现,被告人黄某某自述曾在海外某公司担任客服经理,并负责出入境的审核工作。办案人员认为,黄某某的身份特殊,极有可能是打开老宋被诈骗案的关键点。
随后,侦查机关和有关数据公司利用技术手段恢复了后台数据,最终发现老宋等被害人的数据信息,一个分工明确的境外诈骗团伙浮出水面。当年涉案的交易网站后台操作IP地址在境外,代理人显示为熊某某,然而经核查,熊某某的身份信息系虚假信息。为尽快查明该幕后代理人的真实身份,办案人员经调查后,锁定了一名叫玲玲的工作人员。据黄某某交代,玲玲系运营中心财务负责人,曾在境外与其多次见面,但真实身份不详。经过信息比对,侦查人员迅速关联到了杨某某,通过轨迹查询,杨某某多次往返境外,与其同行的还有其丈夫余某。经黄某某辨认,杨某某就是玲玲,余某就是熊某某。随后,侦查机关通过同时段、同乘轨迹研判分析,抓获多名境外诈骗回流人员,以及多名境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人员。经查,余某以某金业交易平台“综合经纪商”身份,代理经营该平台部分号段运营中心,在境外建立窝点,雇用组织境内业务员,采取拉人入群,讲座洗脑,引诱炒“伦敦金”盈利等手段,将被害人引流至虚拟期货投资平台实施诈骗,诈骗金额达2.8亿元。
引导侦查准确认定犯罪事实
在该案侦办阶段,侦查机关邀请检察机关依法介入,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固定犯罪证据,理清犯罪事实。审查起诉阶段,为了厘清所有成员在团伙中的地位和作用,办案检察官采用“绘图制表”工作法,将全案20余本卷宗、100余个电子档案加以提炼,梳理出30余页的团伙框架图以及各条线成员的隶属关系。经审查,该犯罪团伙为逃避打击,不使用本人银行卡收取工资和提成,而是使用亲属银行卡收款。为计算各犯罪嫌疑人的非法获利,办案检察官通过对聊天记录中出现的26个账户的资金流走向进行分析,研判出涉案账户400余个,从中找到了3个固定发工资、发提成的账户,结合账户主体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同时间段、同航班出境的轨迹进行分析,最终查清了所有犯罪嫌疑人的非法获利情况。
经烟台市两级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匡雪 徐洪坤 漫画:姚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