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9时许

郓城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接局110指令

当日凌晨3时许

孙某在郓城某洗浴中心洗澡后

开了一间包间休息

醒来后发现自己放在床边的手机不见了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通过调取店内监控发现

当日6时40分

一中年男子面戴口罩,身着浴服

趁孙某熟睡之际将其手机盗走

经过11个小时的连续工作

办案民警最终锁定该男子系李某

22时许

在定陶区一旅馆内将李某抓获

李某对其盗窃手机的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

李某系有前科人员

2019年和2023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今年2月刚刚出狱

手头没有钱花

又起了盗窃的歪心思

13日6时许

其来到洗浴中心寻找作案目标

发现好几个包间都没有财物

观察到孙某的包间没有锁门

遂将孙某的手机偷走

目前

违法行为人李某

已被郓城县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一、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不随身携带大宗现金和贵重物品进入洗浴场所,如携带贵重物品应交前台临时寄存。

二、洗浴经营场所要加强内部管理,浴场服务人员要加强对更衣室、休息大厅等处的巡查。

三、加强防范宣传,在洗浴场所内张贴提示语,提醒浴客保管好财物。

四、一旦发生财物被盗要及时报警,并积极提供线索以便警方及时展开侦查。

来源:菏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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