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林波是昆明市西山区司法局金碧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2014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他在化解矛盾纠纷中运用所掌握的政策理论、专业知识,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自己的诉求,让一起起纠纷得以妥善化解,一桩桩干戈化为玉帛。
“不论在哪里,不管什么时间,为群众调解纠纷、提供法律服务、排忧解难是我最开心的事。”潘林波说,在调解工作中,他慢慢体会到,不学法、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是引发民间纠纷的根源。他认为,多渠道普及法律知识,多方面进行普法宣传,使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才能真正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为达到这一效果,潘林波把法治宣传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相结合,在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时邀请律师开展普法讲座,在调解时进行法治宣传,到社区、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普法宣传工作得到长足发展,群众法律意识明显提高。
潘林波利用工作之余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每次群众来访咨询,他都耐心细致地讲解,直到来访群众满意为止。
“人民调解是一项基础性群众工作,为民解难是调解员最基本的职责。必须树牢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把矛盾调解在基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潘林波说。
作为一名调解员,每次调解,潘林波始终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针对纠纷特点,提前制定调解方案,保障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我不仅要做好自身工作,还要指导各级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处置工作。为加强街道调解委员会、社区调解委员会、个人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的调解能力,我每年都会组织开展1至2次调解员业务培训。”潘林波说。
为提高调解能力,适应新时代对调解工作和调解人员的新要求,潘林波积极向其他调解员学习,力争将调解工作做到最好。基于对调解工作的热爱,他潜心钻研调解技巧,工作中做到以情化人、以理服人、以法促人。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要排查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经济债务、消费纠纷。每次调解结束后,我都会针对案件类型、当事人性格、受教育程度等进行总结,思考运用哪种方法、技巧解决纠纷。”潘林波坦言,他将一如既往地在平凡的调解岗位上,谱写一名调解员朴实无华的篇章,为西山区的平安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多年来,潘林波调解的纠纷不胜枚举,他说,只要对调解工作热心,为民解纷尽心,处理纠纷耐心,办起事来细心,就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解决不了的纠纷。
记者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