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徐俊勇
3月11日,甘肃省省级总林长签发2025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做好“清明”前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令》,要求各级林长全力做好“清明”前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严防人为原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资源安全。
总林长令指出,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行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重点研究部署“清明”前后森林草原防火及巡林巡查工作,全面实行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依据“八机制三清单一包保一承诺”工作措施,采取坚决果断和务实管用的方式方法,抓紧抓实抓细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工作;严格火源管控,拧紧“安全阀”,深入推进依法治火,严格执行林区野外生产性用火报审监管、农事用火报备监烧、祭扫用火疏导严管等有关规定,特别是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地方政府要及时发布禁火令或禁火通告,应急、森林公安、乡镇政府及护林员等各方力量要切实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齐抓共管,督导全面禁火封山,严密防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实施强制严管。
总林长令要求,全面实施野外违规用火举报奖励机制,加大对违规用火和火案查处力度;广泛宣传动员,筑牢“防火墙”,纵深拓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景区“五进”宣教活动。“清明”前后通过增设宣传牌、悬挂横幅、电视滚动提示、应急广播、手机发送预警信息、短视频等方式,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新风尚”,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祭扫,积极改变传统祭扫习惯,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防火规定。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认真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责任倒查,对责任不落实、预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火情报送不及时的,要依法依规从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