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这个村

拟征收部分集体土地!

3月17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拟征收永春镇柳家村部分集体土地,范围为:东至抚长高速;南至柳家村集体土地;西至人民大街;北至柳家村集体土地。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33批次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在报批的长春市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内,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拟征收永春镇柳家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土地现状

拟征收永春镇柳家村部分集体土地,面积约为58公顷(耕地约25公顷、林地约1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约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约2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约1公顷、工矿用地约1公顷、住宅用地约1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约1公顷、草地约1公顷)。具体征收范围是:东至抚长高速;南至柳家村集体土地;西至人民大街;北至柳家村集体土地(具体界线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该批次用地是出于公共利益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建设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此范围内严禁抢栽、抢种农作物、花卉和苗木等,严禁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生产设施。如违反此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以往发的内容让人很难知道具体边界在哪里。这种公示多好,附上地图,清晰明了。

来源: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涉及这些村

建设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3月17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发布长春半小时环线西环段(国道京抚线G102长春绕越线)建设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内容如下:

长春半小时环线西环段

(国道京抚线G102长春绕越线)

建设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长宽府发〔2025〕7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宽城区人民政府拟对长春半小时环线西环段 (国道京抚线G102长春绕越线) 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实施征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实施机构

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二、征地范围

北起德隆大街与荣光路交叉口向南300米合隆镇与兰家镇界,向南途经牛九局子村、丛家梁子村、小姜家窝堡村,南至装备大路 (以实际改造范围为准)。

三、征地目的

市政府基础设施建设。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土地征收实施机构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相关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

五、 暂停办理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一年内,有关部门将暂停办理拟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改扩建,改变房屋用途,迁入户口及分户,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

六、 禁止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七、公告期限

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18时止。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一汽4B街区

这些棚户区即将改造!

近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汽开区一汽4B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邀请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详情如下:


汽开区一汽4B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邀请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拟对一汽4B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房屋安置,因工作需要,现邀请具有土地和房屋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项目周边普通商品住宅区位相近房屋均价进行评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汽4B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委托单位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三、委托内容

对一汽4B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普通商品住宅区位相近房屋均价进行评估。

四、报名条件与相关要求

(一)已入选长春市房地产信息平台网站备案的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土地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两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二)能确保有2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参与该项目,全程参与项目评估业务和解释答复工作,直至全部签订协议;

(三)报名时,评估机构须明确承接项目的2名估价师;(四)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报名;

五、评估费用

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第971号)评估费用1000.00元。

六、评估费用支付

评估机构提供经验收合格的评估报告后支付费用;

七、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评估机构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身份证,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及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5.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表(请从汽开区网站自行下载填写);

6.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7.承诺书(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承诺如遇依法应当回避事项及时主动回避);

8.企业业绩情况、估价师执业情况等相关文件;

9.评估机构备案证书;

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八、报名方式、时间

(一)报名方式:形成PDF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到电子邮箱langer369@163.com;

(二)报名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7日;

(三)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九、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的,我单位有权解除项目委托合同,未签订合同的,我单位有权判定其入选无效,同时将被列入汽开区征收工作黑名单,今后不再接受其征收项目报名:

1.评估机构无正当理由拒不在我单位限定的期限内签订项目委托合同的;

2.评估机构未按照我单位的要求参与公证抽取评估机构等程序的;

3.评估机构未按照我单位的要求及时完成工作,出具评估报告(含测算评估报告),对征收工作造成延误的;

4.评估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出具虚假报告的;

十、评估机构应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出具履约承诺书并盖公章。

联系人:刘思敏

联系电话:0431-85731718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表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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