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王莉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5年3月18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王莉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由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报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977期
来源|荆州人大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王云飞 黄娇
编辑|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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