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东风小学的六名小学生因帮助小区安保人员扑灭绿化带火灾,获顺义区防火安全委员会颁发荣誉证书表彰。

六名小学生获表彰。图源:顺义区消防救援支队

东风小学的六名小学生,王梓铭、李函宇、吴俣辰、冯弈涵、祝逸轩、王振邕,现在想起来着火时的场景还有些后怕,“我们当时闻到刺鼻的焦煳味,发现绿化带浓烟滚滚,火势不断扩大,我们心里特别着急,就赶紧想办法应对。”

发现火情后,王梓铭同学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电话。李函宇、吴俣辰、祝逸轩三名同学迅速跑向保安室,通知小区保安人员。保安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携带两个灭火器赶赴起火点,而这三名同学则额外携带了三个灭火器,紧随其后赶赴现场。

由于现场火势不断向四周蔓延,社区保安人员手中的灭火器很快就用完了,但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关键时刻,李函宇、吴俣辰、祝逸轩又递给了保安人员三个灭火器。随后,六名同学又跑到附近超市内找到两个水桶,交替接水,传递水桶到起火点,确保灭火行动的持续进行。终于,六名未成年人既没有身入险境,又成功帮助保安人员扑灭了火焰。


学生给保安人员送水桶。图源:顺义区消防救援支队

据悉,顺义区消防救援支队与区教委和辖区各学校,通过持续合作,将消防安全理念深深植根于孩子们心中。从“开学第一课”的启蒙到“走进消防救援站”的亲身体验,一系列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有效提升了少年儿童群体的消防安全意识与能力,真正践行了“教育一个孩子,引领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理念,为构建更加安全的社区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消防部门提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在火灾现场,未成年人不得参加灭火救援工作,也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灭火救援工作,未成年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及时拨打119报警。

编辑 甘浩

校对 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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