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晚,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如期举行周例会,本次研讨围绕一起因买卖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件展开,聚焦债务人去世后债务责任归属、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被告适格性及管辖权争议等核心法律问题。
会议由高级合伙人解德辉律师担任导师,律所多名青年律师参与讨论,通过案例复盘与法条解读,为案件制定诉讼策略提供专业支持。
基本案情:甲公司与A长期合作供应“A商标”货物,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累计金额超千万元,但A拖欠十余万元货款未付。甲公司通过微信催款发现,A以乙公司注册的“A商标”销售同类商品,而乙公司系A生前与配偶B某共同设立(A持股30%)。现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支付B和乙公司拖欠的货款。
本次会议的讨论焦点集中在被告人身份适格问题。合同成立时,乙公司尚未设立,但A为乙公司的发起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人以个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债权人可主张由发起人或公司承担责任。解德辉律师指出,若债务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核查其是否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或存在财产混同;若将其配偶被列为被告,需证明其实际参与债务形成。此外,在会议上参会律师们还就债务人去世后的债务承担、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买卖合同的管辖权争议进展开了讨论,本周会议至此圆满结束。
本次研讨会通过多维度法律分析,为案件后续诉讼提供了清晰方向:重点围绕遗产范围、夫妻共同债务关联性、被告适格性三大核心问题构建证据链,同时灵活运用调查令、证人证言等策略突破举证瓶颈。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将持续以专业研讨提升团队实务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戴卓逸
编辑:刘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