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邱延波

春有百花秋有月,正是人间好时节。

据新华社3月16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春秋假,对于六七十年代的人来说,并不陌生。那时候上学,除了寒暑假,会在春季和秋季适当的时候放几天假。特别是农村的孩子,印象更深刻,往往是在农忙的时候放春秋假,帮家里干农活。

上个世纪90年代,春秋假慢慢消失了,但却并没有被人们遗忘,甚至不断被提及。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便已对中小学的春、秋假期做出说明和指示。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在发布的《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中,提到“各地可以结合气候环境等情况统筹寒暑假时间,制定出台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的办法”。此次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再次提出春秋假,是对以往政策的呼应和延续。

中小学增设春秋假,政策指向很明确:错峰出行,提振消费。春有清风拂面,秋有红叶满山,让孩子避开暑热冬寒,既能好好欣赏大自然的美景,又能避开高峰,不再人挤人,不仅提升了旅游体验,还点燃了消费潜力,这一招确实妙。


然而,各地在探索的过程中,不能只给娃放春秋假,也要考虑家长的情况,要保障家长的时间跟得上,得带上家长一起玩。如果家长没时间,娃们不一定出得去,就算能出去,没家长陪,春秋假的消费红利从哪来?

旅游消费不是孩子单打独斗,而是家庭齐上阵。一个小学生能自己订票、刷卡、游景区吗?不可能。家长若没假期,孩子要么在家刷手机,要么被扔进培训班。消费没提起来,倒是培训机构赚得盆满钵满。

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旅游消费,家庭游占了六成以上。主力军是“拖家带口”,不是单兵作战的学生。如果家长被困在工作岗位上动不了,春秋假再好,也不过是“剃头挑子一头热”。


《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要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通过强化执行监督来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明确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只要带薪休假落实好,家长有了弹性假期,配合孩子的春秋假,家庭出游自然水到渠成。消费热潮才能真正点燃。因此,与其单给孩子放春秋假,不如先让家长休起来。家长有了弹性时间,才能带着孩子春游西湖,秋登黄山,消费自然跟着来。家长的钱包,才是经济引擎。

春风十里,不如假期同行。春秋假,需要与带薪休假的齿轮同步转动,方能让孩子们在父母的陪伴下,真正领略“春风得意马蹄疾”的诗意,方能让假日经济绽放出“晴空一鹤排云上”的盛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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