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网友在 发帖反映
自己的档案里
有两个 不一致的出生日期
但是其中有一个
与身份证上的日期一致
不知道退休时该按照哪个日期计算
网友留言截图
经平台联动
江津区人社局详细解答相关政策
区人社局回复: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和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定职工出生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4]265号)的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江津区人社局
2025年3月5日
医保的相关政策
一直以来都是市民关注的热点
近日有网友咨询
农村医保是否能合并到职工医保里
问政平台积极联系医保局
对相关政策为网友
做出具体的解读
区医保局回复:
您好:
您咨询的关于居民医保是否可以和职工医保合并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我市现行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分为两种,一种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另一种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按年缴费、按年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不累计缴费年限。职工医保根据参保人员类型不同,分为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两类,职工医保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目前我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可以按12.5%的比例折算为职工医保一档的实际缴费年限,用于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与我们取得联系!咨询电话:023-47555922。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7日
问政平台
无论是投诉建议还是咨询提问,江津融媒体中心融媒问政转办的帖文都有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给出权威回复,群众足不出户就能通过平台给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点下图进入问政平台发帖
记者:郭 瑜
编辑:李佳蔚 编审:胡德赛
值班副总编辑:河 流
总编辑:黄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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