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正红
西泠印社副秘书长、理事,中国书协理事、篆刻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艺术研究院篆刻院研究员,山东印社社长,山东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名誉院长、二级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被山东省评为“齐鲁文化名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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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学”意涵下的印信与篆刻
文︱范正红
“印学”从字面看,是关于印的学问;就中国而言,就是关于中国印章的学问。虽然中国印章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称谓,如“玺”“印”“章”“信”“图书”“宝”“朱记”“押”等,但至今,我们最常用的概称是“印章”,简称为“印”。
印章的使用源远流长。我们所见到的实物可以上溯到商代,但作为一门学问,则是脱胎于“金石学”。“金石学”是“印学”的母体。关于“印”的属性,印学界最常引用的就是卫宏《汉旧仪》所言“印,信也”,许慎《说文解字》所解“执政者信也”。可见“印”是“信”,是信物,是一种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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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信誉之邦,古人在表述印为何物时,从来都与艺术无涉。显见,在人们使用、制造印的初衷之时,它的凭信功能是单纯的。当然这并不能否定它在客观上具有的审美功能。
篆刻,是一个艺术范畴,成为一门系统的艺术,源于专门艺术家的创作,我们今天所公认的最早的篆刻家是明代后期的文彭、何震。篆刻是刻印的艺术,主要以刻篆为基本表述方式,当然,个别也刻图、刻楷、刻隶,但皆非主流,所以名之曰“篆刻”。可贵的是篆刻从其艺术门类形成之始即主动与秦汉印接续,以秦汉印的风貌塑造艺术的风格,但这并非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秦汉时期就有了篆刻艺术,就今天我们常谈的“战国篆刻”“秦汉篆刻”等概念并不妥当,掩盖了篆刻艺术真正的艺术生发与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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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之于印学,肯定不是一个对等且相同的概念。篆刻应是印发展到相当成熟后的艺术化表现,应与书画家用印动机的变异有着直接关系。当然,篆刻既是“印”,那它在艺术表现的同时,仍可具备“信”的功能。
篆刻艺术在当代较之以往有了长足发展,它比过去任何时期更加独立和艺术化。当今的篆刻家刻印已不再将精力放在如何作为凭信使用,而是着力于艺术表现力去创作。篆刻艺术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将诚信的理念通过篆刻印信的方式进行推广,篆刻将会得到空前发展,也会加固整个社会崇尚诚信的风尚。
穆柯山房印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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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无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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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印草堂朱迹